我是吉林省通化市一乡镇个体商户(网吧老板) 最近因棚户区改造因此需要搬迁,我是租的房子,租房合同是07年签定的有效期间为一年,之后一直以货币形式续约,没有从新签定合同.请问我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并且由谁给我补偿.麻烦一下可以具体叙述一下么.
我家前后栋房子都是60平方多点但主房有 房照,附房有批件而且附房是二四墙,但具备居住条件,开发商也 承认具备居住条件,城建局的 主任跟 我谈说给 我按百分之70回迁楼,我 当天没签第二天我去 签开发商就 不 同意了,我家 这里 很多家邻居有 批件的 仓子开发商说太简易了建筑的 不好,一分也不能 给让自行拆除。请问我们
律师你好:我是一名国营林场的农业家庭户口,在林场居住23年的居民。今年国家给我们林场拨了棚户区改造工程,林场的职工都在城里分了楼房,可我们也在林场居住,也是林场户口,是“农业家庭户口”就因为不是职工,就分不到房,我觉得这很不公平,以前林场大会战造林都有我们,为什么一到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时就没有我们的份了
你好,我是黑龙江省绥化地区海伦市人,现在为了响应国家的政策进行棚户区改造,我家房产证登记可使用面积是148.2平米,房屋面积不足50平米,现在开发商说只给房屋面积的补助,回迁的话,要按每平米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补足换购50平米的单元楼面积,他们这样做合法吗?我们家有四口人一旦房子拆除,搬家费要自己承担,最重要
我们这属于兵团单位,位于乌鲁木齐郊区,我们这是2000年倒闭的。也没怎么补偿我们。近10年没人过问过我们。这2年房地产热了,我们的上级单位派了一个小公司,来改造我们这的平房,【大都建于60年代,现在是60平米以下750元60-70是1523元 70-80是2500多元。我想问下这样合理吗?
我们的长期宅基地使用证,说收回就收回,任何说法也没有,一句话:国家的!国家就可以任何补偿不谈!我们自己盖的厨房厕所,完全按照附属物,每平方仅仅补偿二三百元,而回迁房的厨房厕所,却要我们交四五千元买,包括百分之三十几的所谓分摊,也要我们交四五千元,试想我们的宅基地动辄二三百平方,补偿我们仅仅七十余平方
我们公司是当地具有专业资质的一家动迁公司,严格按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05号令)对其动迁区域内的被动迁户的房屋进行了货币补偿及产权调换,在此基础上对其附属物也进行相应的补偿还另给了搬家费和过渡期租房费,可是更有些难点就是当地有几个养貉和养狐专业户要求我们对其貉窝以及貉子进行补偿,补偿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