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遗嘱,可以再推翻公证房产吗? 爸妈现有一栋5层宅基地证的楼房(按50方每层计算)。 再有2间旧地(宅基地证,分别80方、100方)。 前些年,因兄弟们闹分房屋。 前去公证,爸妈分别给现有的楼层50方每层的, 给二哥第1.3.5.(50方层)的。 给第2层大哥,再加100方的旧地。 给第4层给三哥,再加80方的旧地。 (现状:大哥,三哥,都新建了100方、80方的楼房了,并且搬出去新屋住了。二哥,在本楼加建了。) 现因,楼房拆迁。楼房按4层赔偿,以上的按违建。 所以2哥就得第1.第3层,即100方的楼层赔偿。大哥,三哥也有各50方。 现在就是因为,父母,想再立遗嘱,让三个儿子,一人一份,各自都有一栋楼。想要本栋50方楼层的全给二子。大哥同意了,三哥不同意。妹妹作为外人,也认为本栋楼给2哥。 请问,现在父母立遗嘱,可以推翻之前的公证吗?
父亲有我和哥哥二个儿子,母亲十几年前就去世了。但是父亲一直挺喜欢我哥哥的,家里有二套房子,但面积不一样,导致难以分配。其中一套小的房子已经是我的名下了。大哥没有房子,现在大家决定就是不管大房还是小房都一人一半,但是大的房子房产证一直没有去领,现在要去办理,必须是我父亲和我们兄弟三人的名字,于是导致属
我爸名下有套房子经公证百年后归我。但是现在他要再婚,请问他以后的遗嘱可以推翻现在的公证遗嘱吗?如果他要推翻,重新立公证遗嘱,需要本人同时在场吗? 那在本次公证房产父亲百年后给我的遗嘱时,能否追加条件,就是说以后重新公证遗嘱推翻本次公证遗嘱时必须有个什么文件才能修改或推翻。(也就是说,包括我父亲在内的
我为儿子买了套房,不方便写我名字,想写儿子名字,又担心他以后会转卖房产,我没有说话权,所以我想写母亲的名字(父亲早已过世),等拿到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我母亲可以去公证处写遗嘱把房产公证给我吗?需要哥姐签字同意吗?
爸爸和后妈的共同房产,后妈说没我的份,房本名是爸爸的,爸爸可以用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公证吗?(写明给我多
爸爸和后妈的共同房产,后妈说没我的份,房本名是爸爸的,爸爸可以用立遗嘱的方式进行公证吗?(写明给我多少,给后妈带来的哥哥多少吗?)手续怎么办?
爷爷奶奶一共有三个女儿,两个儿子。女儿均已出嫁,分家后爷爷和大儿子也就是我父亲,奶奶和小叔。房子位于小镇街道两间铺面,一家一间,田地一共好几亩,分单上写着一家一半,可是奶奶不同意,只是把父亲的份给了我家,其余六个人的土地她都占着,88年小叔在外地死亡,父亲承担所有费用处理他的后事。95年爷爷去世,由于父
高某,有一儿一女,自书遗嘱,房产由孙子继承,儿女均无份。 对此,儿子同意是当然的,其道理不必说,而女儿持反对意见,认为,赋有法定赡养义务的是儿女,而不是孙子,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房产的应是儿女。提议,由儿子继承,给付自己补偿。高某斥责她:我有自由处分房产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房产给谁或处分份额,我
城市广场拆迁,我得了120平方农村集体性土地,造房三层半,一不小心被大儿子抢占,这个逆子不孝顺父母,经常扰乱弟妹正常生活,本来我准备不给他房产,可考虑孙子,我东借西代借给他70万元补贴,可逆子还是不罢息,我人还未死,花圈送到了我的门口,我86岁了,我要公证我的房产,让逆子永远得不到我的房产。
赠与人先有赠与公证,将房产赠与他人,再另写遗嘱,如何确立两公证有效性?
外公外婆10年前去公证处将房产赠与我,出了公证书,当时考虑老人在世,未急着去办理房产证过户。外婆、外公分别在6、4年前过世。外公去世后大阿姨竟然拿出一张公证过的外公的遗嘱来索取房产,遗嘱是在外婆去世后1年由外公写的。请问,之前外公外婆给我的公证,与这外公的遗嘱哪个有效?这房产权应该如何分配?房子当前我住
遗嘱可以写房产继承的两个人如一人不同意另一人不得居住继承房产吗?
房子是属于父母的共同财产,母亲已去世,父亲身体也不好,现在有两个女儿,父亲想立遗嘱将房子给两个女儿共同所有。请问房产的遗嘱继承人是两个女儿,那么两个女儿都结婚了,房产是归两个女儿私有还是归两个女儿的家庭共同财产?再有遗嘱里能不能写上 房子的两个继承人如果其中一方不同意则另一方不能买卖、居住该遗嘱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