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好,迫切求助: 事由: 前夫打我并大吼“不行就离婚”。失去理智的我在当天在当地法院办完了离婚手续,然后前夫告诉我说:“他筹划离婚大概已经半年了。”我对法律几乎一无所知,又是在混乱的情绪下,考虑到自己没有什么能力,为了给孩子一个好些的生活环境,我放弃了抚养权,我要求拿抚养费,但前夫说怕为了几十元而与我纠缠不清(当时我的工资二三百)。我问“以后我看孩子怎么办?”前夫说:“自己的孩子想怎么看怎么看”但是我不知道也没想到“怎么看孩子”的话需要写在协议里。可是在离婚后到现在的几年里,我饱受了他们家各种手段的阻挠,致使我因为思念孩子而饱受折磨。孩子说过“怕”他们,我“不厉害”,每次我强带走孩子,回去不是罚站就是被扭腿,现在我特别担心孩子的心理和性格会更加受到影响,经过我曾经发疯地哭闹,面对邻居的目光和后来我努力地讨好和软求,后几年来答应我接了,但总是当天就让回去,春节的时候来了三四天,每天都会找借口有事把孩子要回去,到傍晚再回来,让我的精神特别难以承受,因为后三年我在外地工作一年也就这一次或两次,而且现在孩子十一二岁了,和我开始不怎么多说心里话了。这六七年来少量的见面机会,为了孩子的感觉,我从不说他们的坏话,而且还告诉孩子“不要怕。爸爸是因为和妈妈一样,爱你才舍不得你跟妈妈走的。”为了孩子不要受到更多伤害,我一直不想一起诉的方式解决,现在眼看孩子逐渐大了,思想重了,怕他心理成长会严重不健康,也怕就此失去母子亲情,所以,不得不考虑改变多年来滴血淌泪的现状... 问: 1.在法院判的离婚协议书可改吗? 2.探视权只能“拿眼远看”不能接走吗?不拿抚养费就不能接孩子来住几天或住一段时间吗?比如说暑假寒假期。 3.《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什么情况属于“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肝炎病毒携带者属于这一类吗? 4“.如果行使探望权损害了孩子的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权的行使。”------大概都是什么样的行为属于上述行为。造成孩子渐渐惧怕跟我走,我还要求带他走属于这一类吗? 如果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离婚判决没有涉及子女探望权的,最高人民法院在2001年12月27日起施行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4条提供了法律救济的途径:“当事人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根据上述情况(包括第三问题)如果我为此起诉的话,有多少胜算。 如果子女已满10岁,对是否进行探望已具备独立思考能力和认识能力,人民法院应当征求子女的意见,如果子女不同意的,不应当强制执行探望权。------如果是孩子被威胁或者“你(妈妈)不厉害”而迫使孩子做出委屈求全地放弃母亲,我是不是也必须放弃? 如果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或者是采取各种手段,阻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对此,我应怎样取证? 如果我现在索性依照协议仍然不拿抚养费,能得到正常探视孩子的权利吗? 如果起诉结果我被支持,他们仍不执行我该怎么办?应怎样取证? 前几年孩子每次接来看到的都是塞满黑脏的长指甲,后来自己总用牙咬,内衣据说一个月才让换下来洗。(奶奶的行为,孩子一直是爷爷奶奶照顾的),这种情况要想不让他继续,除了让孩子学习自己洗,能不能有其它办法? 因为现在的丈夫不乐意我要回孩子,而我本人的能力有限。在孩子的感兴趣的意愿中需要的时候,我亲自给他财物,这种有限的“尽心”算不算抚养物资? 如果我要求暑假寒假(除了传统节日和有正当需要回去的事件时)让孩子到我家来,算不算过分?(每次孩子来,我现在的丈夫对他都很好的) 我和孩子曾经受到的伤害是不是该得到保护,对于对方以前的行为是否可以得到相应的惩处。如果以后他们还是拒不执行“协助探视”,应该得到怎样的结果? 因为担心前夫家在县内的社会关系作怪,我应该到哪里起诉最好? 衷心感谢!!!
我们马上协议离婚了,他不想负担抚养费,我可不可以在协议中注明,不付抚养费可以,但也不可以探视孩子,也不可以将来要求孩子赡养,如果想反悔,就必须把之前的抚养费先付给我,当然也规定应付抚养费的金额,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请各位高手指教,谢谢!
离婚后达成协议孩子归他抚养,我不要出抚养费,这样我还有孩子的探视权吗?
我和老公要离婚了,我们达成协议,孩子归他抚养,抚养费我不要出,这样我可以有孩子的探视权吗?,探视权是否有必要写入协议中,如果没有写也可以探视孩子吗?
离婚协议上写明孩子判给男方,但是6年来一直是女方抚养,男方不想给抚养费
女方怀孕期间,男方出轨,女方大闹,生个女儿,男方(想再找人生个儿子)逼着离婚,却在离婚协议书上写成是 女方要求离婚(小孩7个月大),女儿判给男方,但是男方将那儿给他姐姐带,并不允许女方探望,所以女方找人 小孩抢回来自己带,从2004年到2008年,男方从未给过一分钱,也未探望,男方再婚,又生了个女儿,女
我们离婚已经2年了,当时我们到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办理了协议离婚。今年对方提出增加抚养费,我们这儿今年的抚养费每月500左右,我想提高到这标准,可对方要求我年收入的百分之30,这合理吗???我咋处理比较合适??谢谢
协议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生活费,现在他有权到法院起诉索要孩子的抚养权吗
我与男方于今年的4月份在民政局协议离婚,离婚后,男方没有支付孩子的一分钱的生活费,还经常用短信的方式多次威胁我和孩子,使得我和孩子都受到了很大影响,我现在该怎么办,我怕他来硬的把孩子抢走,甚至会威胁到我和孩子的生命
离婚,男方不同意,而且以要孩子为协议的条件!但因男方工作不稳定,租房生活,对孩子的教育等问题都无法满足!若女方同意协议离婚,那女方可以申请要还抚养权吗?需要多少可起诉变更抚养权?若先同意协议离婚再申请变更抚养权会不会对女方不利?
协议离婚,协议中女方没有抚养义务,也不用出抚养费,这个协议是否有效
离婚时,因为她对孩子不好,所以没有让她抚养孩子,而且没有让她出抚养费。后来知道孩子将来有对她的赡养义务,所以觉得她该出抚养费。那么协议是否有效
我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协商给了我,后来男方不给抚养费把抚养权签私人协议给了男方
我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协商给了我,后来男方不给抚养费把抚养权签私人协议给了男方,但是孩子跟着他爸爸,对孩子不好好照顾,在他爸的铁艺厂子里住,孩子的三餐都不给好好吃,衣服和鞋子也不给买,也不换洗,一天老是拉着脸,孩子不开心,还感冒我才接到家里带去医院看病,中间一直也不问不管,有天在街上孩子姥姥接上英语课把
我们协议离婚后孩子归我抚养 去年4月份开始他以他妈有病需要钱为由不在支付抚养费 现在他妈已经病故 我像他要孩子抚养费的事 他说我欠他2万块钱 并拒绝给付 说要以抚养费低债务 我想问一下 我有什么办法能要回孩子的抚养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