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劳烦百忙中抽空回复我的提问! 我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为期2年,在补充条款中约定,如一方需收回房屋,只需提前1月通知对方,并承担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赔偿即可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我想咨询,如果租约有效期内我按补充协议约定,提前1月通知对方并承担2个月租金作为违约补偿,对方还是不同意解约,去法院打官司法院是否认可房屋租赁合同签订的补充条款作为解约条件,能否判合同解除?
我是房东,我和租户在2009年6月29日签定的合同合同内容如下: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经平等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自愿达成如下房屋租赁协议。1,***为甲方(房东)***为乙方。2甲方将自有的门市240平方米租赁给乙方做商业经营用。3,租赁期限为2010年7月到2015年12月止。4,合同期间房屋总租金为100万。5,因甲方
您方便帮我分析一下么 ,我今年7.9号帮朋友租了一个房子, 但他只住2个多月,我就和房屋中介说好租3个月房子,我提前通知他退房,押金我不要了 中介让我签一年合同,缴款方式为季度付款。 我让在合同上加了一个手写的补充条款,说:如乙方(我)没有按合同履行协议,提前30天通知甲方,配合甲方看房,在甲方找到下一
法院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判决内容没有直接要求腾退房屋),承租人拒不腾退房屋,法院进入执行阶段后承租人补交了租金,法院是否可以责令承租人强制清退? 出租人和承租人经诉讼,法院判决解除房屋租赁合同,补交房租,但没有判令承租人将房屋交还给出租人,法院执行过程中,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了欠交房租,但拒绝交还房
中介不给房主房钱,房主是否有权赶走住户,收回房屋?(因为房屋租赁合同的补充条款上有约定,房款逾期3天
律师,您好:我是朝阳一个小区的业主,我的房子是经济适用房,于2013年5月1日全权委托代理给中介两年(应该到2015年4月29日到期),按合同约定中介应该每季度给我打款,但在2014年2月1日他们就开始拖欠房款,后来过了打款期限十几天后我才跟中介协商好,给我房款(现金)(以前都是银行转账)并且在合同上的补充条款特意注
在租赁期间房主将房屋抵押给法院进行拍卖,租赁合同还未到期,拍卖后合同是否生效
签订合同时我们还不知道房子已抵押给法院,我们搬进去三天法院过来说这个房子已经抵押给他们了,那时我们已经把一年的租金给了房东,过了半个月时间,新房东过来跟我们说他已经买下了这套房子,让我们给他房租,因为现在这个房子是他的了,我想咨询下该怎么处理!
在正式租赁合同上手写几条补充条款,怎样才能生效?是否在手写处
在正式租赁合同上手写几条补充条款,怎样才能生效?是否在手写处需要盖章?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发生火灾使房屋不能使用,租赁人是否有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发生火灾使房屋不能使用,租赁人是否有权利要回所剩房租?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发生火灾使房屋不能使用,租赁人是否有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没到期,发生火灾使房屋不能使用,租赁人是否有权利要回所剩房租?
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写了租赁期限是五年,但在补充条款中写道“在房屋不出售情况下
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写了租赁期限是五年,但在补充条款中写道“在房屋不出售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第五年的租赁权”。我是甲方,现在第五年了,我想卖房子,如果收回房子是否属于违约,请专家指点。
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写了租赁期限是五年,但在补充条款中写道“在房屋不出售情况下
房屋租赁合同首页写了租赁期限是五年,但在补充条款中写道“在房屋不出售情况下,甲方同意乙方第五年的租赁权”。这个补充条款有效吗,是不是如果甲方第五年要卖房,就可以不再租给乙方,第五年合同提前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