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房屋是农村拆迁安置房,前段时间以20万的价格过户给一朋友。这几天房产证下来了,朋友去拿。但是税金却高达4万多,它是以物价局估价房子价值48万多算来的。朋友嫌税金太高了,现在我朋友房子钱也没给我呢。我同意不卖了,他也同意不买了。麻烦各位请位我这种情况能不能撤销房产过户?
我一朋友在06年借了我8万没钱还,并写了欠条和把房屋卖与我的证明(他写卖房屋证明的时候有证人和签字)我于09年起诉并把房屋保全。他在07年就领家人出走,至今未在回过家。我想请问:他就这一套房屋,能不能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是否能执行过来?如果执行不来我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补充: 临沂的哪位律师有办法给我解决此
我和丈夫结婚12年了,结婚时我提出要房子,当时他们家有6间上房和7间间街面,公公悄悄的把他们的共同财产给了我丈夫3间上房7间街面并且过户写的我丈夫的名字,剩下的3间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婆婆和公公是重新建立的家庭,我丈夫是他们共同的,婆婆带过3男1女,但没过姓)房子是他们婚后盖的。前年公公因病去世。婆婆把自
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方的名字,如果过户,是否还需要夫妻双方签字?如果由于特殊原因,夫妻一方不能到场签字,有什么其他途径办理过户吗?
律师您好!几年前我在大连的农村买了一处民房,没有办理过户,2008年原房主起诉我,要求法院解除我的房屋买卖合同,经法院判决房子仍然归我,因我个人的原因判决后我没有马上去办理房屋产权过户,现在我去办理过户手续但房管部门要求必须有法院出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方可办理,我去法院,法院说我已经过了法律规定的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