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起因:顾客在2012年6月份15号时间段观看完电视节目后,关闭电源。之后再开机无电源显示,不能正常开机。
事件经过:顾客于2012年6月29(星期五)下午送至长虹电视机维修店,工作人员告知维修师傅不在,把电视机放在其店内,等师傅回来维修,并告知会将关于故障问题和维修费用情况以电话通知顾客,两天来顾客一直无接到任何关于反馈信息的电话。
第2天(7月1号星期天)顾客主动问维修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已更换电路板(不打招呼私自决定处理),正在测试。闻其费用多少,工作人员说晚点再说。
维修第4天(7月3号星期二),顾客再次拨打电话,询问情况,工作人员告知已经修好,维修费460元高价。顾客不予接受,当天上门询问此事,维修师傅告知,电路板故障无法维修,返武汉(他们说是厂家)抵价为废品,说折扣后拿回了一个新电路板。需要支付460元维修费。顾客要求开机检查,机器打开后,发现其更换的电路板也是旧的,也不是长虹原装电路板. (灰层多,折旧度高,像从回收旧电视机上拆卸下来部件)
顾客问起现在原装电路板下落,维修师傅告知寄到武汉去了,顾客对私自更换电路板行为,又要价高不能接受,要求把原装电路板拿回来,维修方要求顾客还要出邮寄费。顾客当场拒绝,对更换的电路板拍照留存。
维修人员在谈话中承认,一不打招呼私自决定更换电路板,二非原装电路板,也不是新电路板。
因为双方无法达成其高额维修费的事宜,顾客决定取回电视机,维修店所要检测费40元,顾客看见在其店内有个收费标准条款(不上门服务在维修店开机检测后,无法维修的情况下,不收取任何费用)
事件中维修部在顾客不在场情况下,开机检测后,称电源板有问题,不能维修,并且不经过顾客同意,私自决定将顾客原电路板发到武汉抵价处理(回答的真实性无法辨认和确信),不明码标价,私自更换电路板,更换为所谓陈旧的“新电路板”。其行为已经构成了偷梁换柱盗窃行为,将顾客个人东西和财产私自拆卸下,私自邮寄给武汉厂家处理,再用抵价折扣后的零部件高价售卖给顾客,并要其高价维修费用460元。维修店在收取40元检测费的问题上,混淆“部件维修”和“更换部件”两个词的概念,在所谓的收费的问题上,造成强修强收(强买强卖)的恶意职业违规行为。
顾客对维修人员的诚信产生怀疑,维修方在顾客不在场的情况下零部件是否转移(偷梁换柱)伪造和夸大电路板故障情况,是否被要回的原电路板会否是原装,原机器型号配件?因为维修时,顾客不在场没有对其配件做记号,对方返还给的是否就是原装配件产生疑虑和质疑。
顾客结论:一,维修店有价格欺诈行为,事件中维修部在顾客不在场情况下,开机检测后,称电源板有问题,不能维修,并且不经过顾客同意,私自决定将顾客原电路板发到武汉抵价处理(回答的真实性无法辨认和确信),不明码标价,私自更换电路板,更换为所谓陈旧的“新电路板”,要其维修费用460元。二,维修方有盗窃行为,在顾客不在场和没有授权情况下,私自拆卸顾客电视机零部件,私自转移零部件,私自抵价或低价售卖顾客的私人物品,又将二手零部件谋取暴利高价转卖顾客。三,维修店在收取40元检测费的问题上,混淆“部件维修”和“更换部件”两个词的概念,在所谓的收费的问题上,造成强修强收(强买强卖)的恶意职业违规行为。
维修方属于盗窃行为吗?
12315对此类事件跟踪和处理解决不了,顾客想通过盗窃这一说法和程序,对这些不法商贩震慑打击一下!!!电视机零部件价格为500元。
我想我的这个例子,绝顾客不是这个维修部的第一个受害人,可能之前还有很多人忍气吞声的就范给钱算了,我想从大的方面说,他们是经常这样做的!(谋取暴利)通过私自拆卸顾客东西,然后倒卖二手零部件,谋取高价维修费的暴利行为,算是一个窝点。(言语上过不过?)
12315对此类事件解决不了,顾客想通过盗窃这一说法和法律程序,对这些不法商贩震慑打击一下!!!不想事情夸大化,也不想简单的处理
08,12.7号购买,2010.5.20号起火。还不到一年半,收看节目突然起火。 没有正式发票,有一刻章收据。工商说证据不足,章与门脸不符。有与门脸老板协商录音和手机通话录音,其中其不否认电视从其处购买。能否索赔、如何索赔、 一大一小俩店,一家人。 协商前两店收据一样均为大店章,协商不成后其去工商变更过,称俩
我的电视在上年进行付费维修后又出现了同一问题,4月2号进行了第三次的重修,到现在也没有修好,客服人员说最晚交机时间是3个月,总不能这样一直重修下去吧,请问有什么相关法规可以维护我的权益?
我的电视是2006年在郑州国美买的,在2010年年底时出现了不开机的问题,之后付了350元进行维修后半个月又出现了同一问题,后又进行免费重修,今年4月2号进行了第三次的重修,到现在也没有修好,客服人员说最晚交机时间是3个月,这前前后后加起来都修了半年了,说是全进口机维修有困难但总不能这样一直修下去吧,谁家买了电视
我去年十月一买了一台LG 42LE5300-CA电视机,因为家里小孩把屏幕右侧划了一道划痕,最近在划痕以外的中间区域又出现了一条5cm宽的亮带,现在严重不能使用了,售后说可能是排线问题导致维修需要换显示屏,但是因为屏幕有划痕所以不能给换,需要我们承担三千多元的换屏费,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
长虹电视的电视线发生燃烧,导致家里火灾,并波及邻居。这是谁的责任? 电视是刚买的,在出事之前,因为电视有异味打过客服电话,他们派人来检查后说没有问题!才不过几天,就出了事!家里电器全部烧毁,已经完全不能住人了,更重要的是楼上的邻居也因此遭受损失!我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利呢?
魏律师,您好!最近遇见一件事情比较烦恼。我是2009年1月买的康佳电视,当时的价格是6999元,大件保修为3年,维修期间到2012年1月。2011年11月份,我发现屏幕上有一条亮线,已拍超留底。反映给康佳售后,他们也是很快上门将电视拉走。后期他们售后同我联系,告诉我说同型号的机器已经不再生产,没法修了,需要给我更换。但
我家长虹电视机买了还没半个月就烧掉了,联系厂家说给我换机,结果过了一个月左右才给我换,结果换机的时候发现坏电视机右下角有两个裂点,就不予换机,说如果修的话就缴纳3400块钱,这样的事情我该怎么办?
我们买的电视五千元左右,还没放几天屏幕就坏掉了,商家判断是我们的原因,可实际情况却不是,他们不负责任,我们该怎么办?
我是租客,房间内电视机坏掉了,非人为损坏。 租赁合同上有一条款注明房地产及附着物应由甲方(房东)负责维修(除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 我想请教,这种情况维修的费用由谁来负担?
我家于2012年3月份刚买的长虹电视机,前天被我的不到三周岁的儿子拿个他吃饭用的塑料小勺往显示屏上敲了一下屏就坏了,长虹的售后人员来后说是人为造成的,更换需要收取原购机价格80%的费用,请问他们这样收费合理吗?长虹电视也是老品牌了,怎么显示屏就那么娇嫩呢!而且他们的服务人员的态度也很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