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现有一地六亩,先由一人买了,已付方向配套费和土地税十万元左右,再转手给三个人。 其中这三个人中的两人,在不通知第三人的情况下,自己去申请土地证,而将第三人的两亩地写成“置空地”,但是他们申请的尺寸也就是他们自己的四亩。他们用了转手的那些材料手续去申请成功了。而现在第三人的土地却不能申请了。如果要申请,就只能申请他们的名字了。 问题是第三人并不想申请他们的名字,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批文和发票已经被先申请的用掉了,第三人没有证件,只有向第一人买时的一份私人契约以及三人分土地亩数时的一份私人契约。
1983年有一批人记户到我村,当时利不得还不要,从未承包过地,。现如今,国家要用我村土地,土地款这批人还想分,应该怎么处理???
我的户口原来是农村户口,2000年上学时转成城镇户口,当时正赶上村里上电,社长及村民一致要求我必须交上电钱,而且答应土地还分给我,并且三十年不变。但现在又要收回土地,我不想退回土地,请问应该怎么办?
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二十几年前我姑姑出嫁没多久,正好赶上村里大队重新分配土地(农用地),所以我们村就把她的土地去掉了,没给她重封。因为我们家是农户,而她嫁去的那家是非农户,在男方那边上不了户口,户口一直在我们村里,经过与我们村的协商,村里又给补了一块地。可是我姑姑已经出嫁,那块地由我爷爷种植了两年。
由于在几十年之前我奶奶曾经在某一块地皮上交了地皮税(有当地政府的税收证明,但是在单据上没有明显的指明地皮的位置,而且上面的单据还说明有地皮就可以领没地皮就没有了,不过钱全部返还)。不过在我奶奶生前就指定了有一块地皮是我们的,刚好有一户人家也是说那块地皮是他家的,不过他家没有什么政府的税收证明,就空口
你好,我有以下问题想要咨询下。 事情起因:家有土地3亩,分别是我姥、姥爷和我母亲一人一份。现土地被征用,因此引发纠纷。 历史问题:我姥爷因97年时做手术,术后无力支付医药费,将自住房屋卖掉,搬到我家。一直住到如今。我姥共有子女8人,2个儿子不赡养老人。由6个女儿赡养。得到这个土地后,由我家建工作间、温室大
很久以前我就分了一块宅基地,村委没有任何书面证明,只是知道这块地给了我家,由于家庭困难,一直都没有办法建房子,也就一直的空着地,2011年度的时候隔壁开始建房子了,修了一条路在我们分配的宅基地过,当时我七十多岁的老爸去问人家为啥修了在我家土地过,人家说我爱修就修,皇帝他爸的我也照修,因此吵架了,后来经过
村民A82年来到此村,83年土地分包。A没有被分到土地,是因为当时队长遗忘了此人,也表示以后会给解决,但此事一直没有得到解决。现此村土地征收,A又找村里,但是没人承认当时土地分配问题,也不给分配征收款项。现又取消了A的村民资格。1、村里是否有可以随意取消村民资格的权力?2、A是否应该得到款项?3、怎么取证?
我家盖房子的时候门前为自己留了一条路,后来又有两家盖房子从我家的路上走,第2家给了过路费,第3家以第2家为挡箭牌赖着不给!(2家是亲戚)请问我可以把钱退给第2家把路封了吗?
我家的土地被别人强行占有且往该地倒垃圾污水!!因为他比较野蛮,村干部拿他没办法!!上诉法院他竟带药水在法庭上威胁法官!!法院是吃完了被告吃原告总以调解协商为主!!我为社会主义法治社会的漏洞深感悲哀!! 球该问题如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