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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

土地纠纷 您好!现有一地六亩,先由一人买了,已付方向配套费和土地税十万元左右,再转手给三个人。
其中这三个人中的两人,在不通知第三人的情况下,自己去申请土地证,而将第三人的两亩地写成“置空地”,但是他们申请的尺寸也就是他们自己的四亩。他们用了转手的那些材料手续去申请成功了。而现在第三人的土地却不能申请了。如果要申请,就只能申请他们的名字了。

问题是第三人并不想申请他们的名字,有什么解决的办法吗?批文和发票已经被先申请的用掉了,第三人没有证件,只有向第一人买时的一份私人契约以及三人分土地亩数时的一份私人契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zlabc(福建-泉州)
提问时间:2012-07-10 21:25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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