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买的房子交房了,现在开发商不让汽车进车库,他们要业主一次性租断50年,15万元一个。还要每月再交管理费。请问这是否合理? 1。如何知道这地下车位占地属于公共设施用地就属于广大业主; 2,买卖合同里面没有提到地下车位规属。 3,是否有起诉的可能。
小区入住两年,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物业说正在申请,这个说法对吗?最近车辆出入口新装上了蓝牙,下通知每个车交180元办卡(以前刷卡)。请问装蓝牙的费用应该叫业主摊吗?业主买的地下停车位物业收取管理费50/每月/每辆这合理吗?
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合同,乙方支付300万元给甲方,供甲方打眼采矿,但因甲方一些个人原因,没有继续打眼采矿,没有完成合同所规定完成项目。事后,乙方多次找甲方讨说法,甲方电话换号,以致各种途径都无法联系到甲。 现甲方出差在外地住宿,在宾馆使用身份证时被抓,经侦人员已从看守所将其带到合同签订地沈阳。 不知道甲
如果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按合同规定支付300万元。当甲方已经花销200万元在施工工程上,乙方以正当理由想终止合同,但甲方无法返还剩余100万元。因此,乙方经常打电话所要。甲方换号,致使乙方无法找到甲方。 现甲方被网上通缉,已被经侦人员带走,不知道此事件甲方是否为诈骗罪?想知道如何量刑?谢谢!
我买了间一楼带花园的商品房, 出于安全考虑想建一雨篷, 但楼上的不允许, 理由是深圳一年中有半年时间是雨季, 雨水打在篷上发出的声音会影响其休息. 物业后来居然给出花园属于公共用地, 不属于我们, 但我们是每个月交了花园的物业管理费的. 请问我能否建雨篷? 花园是否属于我的房屋附属物? 谢谢!
**花园A区是多层高层和别墅混搭区。自2010年开始,别墅区的业主私自将小区内公共的两个花园用高墙及铁栅栏围死分别划入自己的庭院。并且将小区主干道两侧的大树及休息椅子草坪花木也被别墅区的居民彻底毁掉划入自己的园子种菜,严重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利益。这种情况已持续一年,物业也没有什么作为。此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拒
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住宅是否允许作为普通商品房出售?此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合法吗?
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销售合同购置住宅,事后得知此地块属于划拨的公共设施公益事业用地,实际使用年限50年,但开发商签给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使用年限写70年,此合同是否合法,是否违法,对我的权益是否已造成侵害。
我们购房时算的公摊面积包括哪些地方?现在地面的车位面积是否属于业主公有?
我们业主应该如何查询地面车位的面积是否属于我们业主买房时已经公摊了的?现在开发商说是他们的,要出租来赚钱,这是否合理?
我家是底楼,我们是一楼单独一下水道,二至六楼一下水道,物管说我使用的下水道不是公用设施,要二至六楼使用的才是公用设施?不是公用的,那二至六楼的下水道为什么要从我家楼下过呢,我可以给它也堵上吗?
我是顶楼住户,现在楼顶漏水,想捶楼顶,捶楼顶的费用是自己负责还是楼下住户一起承担,楼顶是属于顶楼住户的还是属于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