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生前有一处平房动迁后分到一个100平楼房两个60平楼房,在老人故去后发现这两处房子分到了儿子和其中一位女儿名下,另两个女儿并不知情,请问这几处房子算是老人遗产吗?
我爸爸原来有一套使用权的老房子,是他家里传下来的。户主是我爸爸,其他户口有我妈妈、我和我外婆。我外婆的户口是当初我妈妈的几个姐姐都不要,然后我妈妈就要过来的,已经十几年了。现在我们已经动迁了,没有拿钱,而是拿了一套房子。我们自己家已经在几年前买了一套商品房,我外婆是一直和外公跟我舅舅一家住一起,舅舅
我老公的房子与2005年动迁,那时我们有一个儿子;2009年我们拿到动迁安置房,其间在2007年有了第二个儿子。现在我们马上要办理房产证了,想问一下我们小儿子是否应该可以做进房产证。虽然在安置的时候没有安置到,但是他是新生儿,应该没有理由不能写吧,而且现在不是加名字,而是要做房产证,请专业人员给我一个详细的回复
老人有三个儿子,二儿子和三儿子在结婚时老人已经分别分配房屋给他们,并办理了相关手续; 大儿子在乡下务农,老人一直把现在争议的这一套房产承诺给老大(有证据证明老人的意愿),由于在农村住没有法律意识,所以就没有办理相关手续; 现在老人去逝了!其他两个儿子认为这是遗产要求再分配,请问我算是遗产吗?
各位律师请帮助—— 关于第一个问题: 老公房的承租人是我对象的外公,早已过世,但是租赁证书上的名字没用改过。该套房屋内的居住户口实际上有我对象,她外婆,她舅舅三人。2008年随旧城改造,政府分别给予三人补偿:我对象现金24w;她外婆现金24w;她舅舅以低于市场50%以上的优惠回购一套当地动迁房(当年实付价格约60w
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写有其名字的且极其重要的书丢弃或贩卖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么
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写有其名字的且极其重要的书丢弃或贩卖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么
住宅房屋拆迁,有营业执照,但房屋产权是老人的,要和亲戚平分,但营业执照名字是本人的,
本人有一住宅房屋面临拆迁,一直由我住家,后来改为经营面食餐馆,有营业执照,是写的本人的名字,但房屋是我婆婆的,婆婆已经去世几年,我父亲也在婆婆之前去世,有一姑妈要和我平分这套房屋,我想咨询一下我这个营业执照如果有多赔款的话是否该我一个人得多余的赔偿款?
本人未婚,母亲名下有套房产,全款已付,房产证上有母亲和本人的名字,如果以后我想贷款买房子,算是首套房
本人未婚,母亲名下有套房产,全款已付,房产证上有母亲和本人的名字,如果以后我想贷款买房子,算是首套房贷款吗?
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妻子用我本人的名字签署了《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
我妻去参加华润置地(武汉)发展有限公司的华润置地中央公园第三期楼盘开盘活动。但在售楼员的再三劝说:今天签订《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有几个点的优惠,而且是最后一天,过了今天就没有优惠了,我妻就此动心。售楼员为了达到推销目的,不顾《武汉市商品房认购书》第七条 “本认购书须由本人或公司法人代表人(以公司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