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二十几年前我姑姑出嫁没多久,正好赶上村里大队重新分配土地(农用地),所以我们村就把她的土地去掉了,没给她重封。因为我们家是农户,而她嫁去的那家是非农户,在男方那边上不了户口,户口一直在我们村里,经过与我们村的协商,村里又给补了一块地。可是我姑姑已经出嫁,那块地由我爷爷种植了两年。后来因为我家居住的地方离那块地(以前村里面家家户户都养鸡,鸡经常跑到地里面糟蹋)比较近,方便管理,我爷爷就跟我家的另外一块地换了,当时也没有订立交换土地的合同,之后那块地一直由我家种着。过了段时间,办理土地经营产权证的时候,那块地就写在我家的名下。 现在,我爷爷已经去世,我姑姑的户口早已迁走,也不在我们村里了。由于那块地就在村的大路边上,近年来有许多人家都把那种地盖房子了,也算是比较值钱了。这时,她说那块地是她的,想要要回去。以前一直找村干部,村干部没有搭理,最近又闹到乡镇府,乡镇府配人到村里调查,找了个当年的村委主任(事实上当年封地的时候也不是他全权负责的,以前是队里面封地的那种)给做了个证明,证明上说是当年确实给她在那个地方补了一块地。 她是一心想把那块地要回去,要告上法庭,你说她要地符不符合法律规定?那块地属不属于她?她有权要回去吗?我们该怎么办?要是打官司的话,我们能不能胜诉?胜诉的把握有多大?
农村有一地,很久很久还没有分田的时候,地是我爷爷留给我五伯父的,他们还在地里种个一棵芒果树作为标志,后来村里分地了,我母亲问过我伯母地还要不要,当时表示不要,我母亲在分地的时候把地归到自己名下,一直都有交土地粮税,现在多年后的今天,我伯母来要求把地要回去,我要怎么做?
你好,1999年,村里生产队承包出荒地作为果园的开发,2006年,我从上一家承包商转承包过来至今,合同有效期为截止到2019年9月1日。合同中注明了划定的四至的界限,我转承包过来的时候,所承包的土地包括了果园、竹园,养猪场和一块荒地,荒地原先是采矿地,以多年没再有采矿。合同有一条款这样写道:不得干涉所划定界限的采
尊敬的律师通知 本人于2008年8月份在江苏省兴化市茅山镇买土地6亩,资金都到齐,土地证红线图颁发后,发现有部分地方被先前的别家厂房所占,向镇政府反应也迟迟未落实,请求律师分析一下,我该通过怎样的途径,依照怎样的法律来维护我的权利。
在自己家的土地上盖楼房,通过正规手续批准的,但是等要盖的时候政府又不让盖,说是要在我们那个地方要规划绿化带,然后就让我们等着 也不给我们个说法,一直等了两年 政府开始征地 征到我们家的时候 又说没钱赔了 然后又没人管了 别的人的钱都赔了 就我们家没有 我想问一下 这个可以跟政府打关官司吗 具体应该怎么做?
我们原来有一块土地是河滩是村集体所有,有1982的手续,但是村里有个别人没有通过合法的手续取得林权证,93年的,请问合法吗?我们原来的村集体的手续继续有合法效力吗?请问这个官司怎么打?
我是农转非户口,由于单位没有房子一直住在本地,1981年我在家门前开垦了一块不是本组管辖的荒土,到1990年的时候组里却要强行收回分给他人,我不愿意,后来就不了了之,到如今31了,一直都是我在管理,2011年底由于政府修路要征用此地,政府与组里来量地时,出面签字的都是本人,当时组里的人没有任何异议,到现在政府土地
1983年有一批人记户到我村,当时利不得还不要,从未承包过地,。现如今,国家要用我村土地,土地款这批人还想分,应该怎么处理???
我的户口原来是农村户口,2000年上学时转成城镇户口,当时正赶上村里上电,社长及村民一致要求我必须交上电钱,而且答应土地还分给我,并且三十年不变。但现在又要收回土地,我不想退回土地,请问应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