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评估标准中有这样一段话:平房、中式楼房重置成新价评估的分值,东城区、西城区、崇文区、宣武区、朝阳区、 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八个城近郊区为227元/分,其他远郊区(县)为182元/分。 请问“227元/分”是什么意思?“分”是什么单位?
律师你好:有一处房屋遗产,09年动迁,现已回迁,若我想评估,是按原房屋面积评估,还是按回迁房面积评估,评估价是按拆迁时价格还是按现有价格来评估,谢谢
2012年2月我委托房地产中介为我新买的房子办理手续 2012年3月31日拿到房证中介工作人员就领着我去办落户房屋评估 可到了4月6日我才知道哈市外地购房落户4月1日起取消了落户评估 我问她为何没早告诉我 她说她按程序走 事先不知道 这我就白白多花了2400元 而且我看评估书那两个评估师的资格证有效期是2011年7月就到期了 我能
城市修路和小区改造要征收一栋3层半的727平米的小洋房,给出的房屋评估是60万元。(本地的房价都是3000——4000元)
我兄弟俩共处一块宅基地,我们均超过18周岁,我们已经分户【即俩个户口本】。村在征收中以一块宅基地进行评估,我想是不是应该按俩户来评估呢,请好心的人指点我们该怎么做,谢谢
家中姐妹全额出资(60万元)修建、装修装饰了母亲、兄弟夫妇的一栋楼房(使用面积近1000平方米),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建房费用以姐妹俩每天记录的建房日记为准,并在房屋完工后签署了还款协议,双方约定用前六年的大部分房租偿还出资款(其中每月姐妹要支付1000元给母亲作生活费,母亲每月另有3000多元的收入),但是母亲只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