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友去年去外地,刚开始自己也不知道是骗人的,后来才知道应该是资本运作。自己发展了一些下线人员,(下线人员都是到当地看后自愿买的,没有人强迫)到去年年底发展到主任一级(按他们的专业术语说是出来了)。刚当主任不到一个月(他们那说是出来后不是直接一下子给多少钱,说是出来后大概半年左右才能分不少钱),因为上层金钱分配不均散伙。自己没得到多少钱(当时分了有3万块左右,但又被别的买的人借走垫进去了),还赔了几万块(其他亲友几个加起来大概共赔了有25万左右)。本以为这事都过去了。今年6月底他的下线几个人去派出所报了案,告他骗钱。他被派出所叫去问话,直接被送到看守所,已经十天了,也没动静。家人去派出所问了,派出所就说正在取证。可能派出所现在是以诈骗罪立的案。请问1、如果证据一直不足,人什么时候能放出来。2、自己没得到钱连带亲友还赔了好多钱,也是被骗者,会不会构成犯罪。3、如果构成犯罪,是传销罪还是诈骗罪,要怎么判刑。
今收某某青储某某吨合计几万元{姓名袁海军}。购买者袁海军与打条的人只是同居的关系,现二者均不承认。与刑法第224条第1款和第5款是否有直接关系。
请问一下在线律师,有一个人从我这拿了6万元说因业务需要让我给他合作,经过双方协商因我出资6万元可获得利润一万元,现在进过查明没有此事,钱我也给他了,请问我是否能通过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报案是否可以定为诈骗? 当事人写的证明原文如下:《证明:本人某某某因业务需要与XXX年XX月XX日向某某总公司购进一批价值2780
有一人没有任何还款能力,而到处变造理由“借钱”,有的还在借条上写明还款期限,但就是约定还款时间还不了款,就这样借款多达二十多人,欠款达二十多万元。请问是否构成诈骗罪?
我和女友08年5月确定关系,两地两年,她在哈尔滨,我在枣庄,09年2月随我到枣庄,7月她独自去的济南,在这期间,她攻读研究生,一些费用都是我给她出,2010年她考取法学研究生后回哈尔滨,前后以学习的名义共向我要2万元左右,2010年我发现她和一个男人在一起,后跟这个男人取得了联系,才知道这两个人从08年就在一起,这时
2009年4月1日某某共向我借款70万元人民币,以及利息合计利息11万元,用于投资,并将合作社复印件给我,另外将自己的一套房产证给我,因了解,合作社是父子经营但法人是儿媳,儿子为合作社的总经理,且经营期间一直是父子在经营,我便相信他,一段时间后我因急需用钱向其索要几万元,他都曾多次以种种借口不还。我还发现某某
我与老婆相差18岁结婚已2年半,有一女儿不足1岁半,现老婆起诉与我离婚,以下是事件经过,寻求帮助。 婚前给了10万彩礼钱(老婆之前结过婚,登记时是未婚),婚姻期间老婆以她姐姐和姐夫开网吧为由借款40万,2分利,有借据,期间个人残疾抚恤金25万8,也让老婆转到她和丈母娘名下,还有14万元一比,多比万元以下转账,汇款
律师你好!事情是这样的。几天前,我当时无聊,就在线上想跟一个女网友聊天,而这个网友,问我有没有女朋友,有的话就不能和她聊天,我当时无聊就说没有,实际上我有的,然后我和她聊了一天吧,然后我女朋友在登我QQ时,发现了这个情况,我女朋友以为我骗了她,就问我,我说我没骗她,她说要看我们的聊天记录,但是她没问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