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律师:您们好!我目前生活在江苏,因为亲戚家孩子开了个店面,后来让一个大堂经理帮助管理,大堂经理擅自与一商家签了一份3500元的合同。(主要是帮助做会员卡和小音箱),但是这个店面还没等会员卡做好就倒闭了。后来商家找到孩子母亲电话号码,并谈成再给500元赔偿,收回音箱和会员卡片。因孩子父母在外地工作,让我周末帮助解决下。因为孩子母亲没有把商家电话号码给我,所以我还没联系到他。可是当周四我在帮忙清理店面破损的装修时候,他突然带电台人,进屋就拍(可是他们在栏目里说我是正好赶来的,但是我可以找到那两个收拾工人作证,并且他们也被拍摄直播了)电视台主要是做百姓生活方面的栏目,拍摄我说我们没给钱。。。。后来电台又没经过我许可和了解情况,擅自在地方台播出,并且上传到百度网络上大势播出。我孩子同学的父母们以为我欠钱告诉我,我才知道并找到他们在网络上的视频录像。这件事情对我在精神上造成很大影响。所以我想向您们寻求咨询。对于这样的问题他们电台和那店家老板是否构成侵犯我的肖像权,而且他们这样的直播和网络视频播放对我的伤害该如何申请赔偿和消除对我的影响?真诚的感谢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我无意中在一本杂志的封面上发现了我的一张照片,大概一寸左右,里面的一篇也用到了一张同样大小的照片,但并没有中伤我!请问我这样能索赔多少呢?再就是我和杂志社交涉的时候,他叫我写一份申诉材料快递给他,我也不知道怎么写,他要求我写到以下4点:1、侵权在哪一期 2、我的照片在哪些地方出现过 3、我与作者不熟 4、我
我的母亲3年前在一家眼镜店停止反聘,近日我们发现他们在用户手册上还在使用当初母亲的照片,还在介绍她的姓名,职称,(高级主任医师),我们本以为人都不在他们那工作了,就不应该用这个做宣传了,没想到,请问一下这种事我们怎么处理,店方是否构成侵权行为?
某A在网上随便公开我的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还有我的照片,照片是几年前和一个朋友的合照,但不是和某A本人一起拍的,他未经我的许可,将有我的照片放进网络博客,并且进行人身攻击,辱骂和言辞嚣张。次行为已经有两个月之久,不仅对我的隐私和个人生活大肆宣扬,而且语言极其恶劣。另外,还公布了我的QQ号码以及家庭电脑IP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我是制作瓷相类,最早从手工到现在电脑制作,为了取信于顾客,开始没有收钱,送相上门满意后再付款,可有极少部分人,他总要扣些钱,不然就说不好或什么.这样一来,我在制作之前,先和顾客沟通,还有协议,但不知此协议是否合法特请教. 协议大概是:先制作瓷相,满意后再付款,不满意时可不要付款,但像不能取走,我方在盖上名字后有权做
有件经济纠纷的案子,工商局需要本人亲自到场作证说明。但现在本人远在外地,回来一趟不容易,所以想问下,如果本人在当地实况录像进行说明作证,然后邮到工商局,不知道这样做可以吗?或者还有什么办法?谢谢!
由于工作需要我进入了前男友QQ空间(本人同意),无意中发现他现任妻子QQ空间更新内容是我以前两张相片,非常清晰的近照,标题写有“美女征婚”四字,她空间的好友都可以看到我的照片。本人并未授权,请问她的行为侵犯了我的哪些权力,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无意与她私下解决,起诉会有什么结果?
律师您好:本肖像权人曾电话要求山东日照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在未经本肖像权人同意时不得把本人照片随便粘贴发布入网络,关于山东日照市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在未经本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本肖像权人照片粘贴并发布入网络,山东日照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的这种侵权行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敬请全国有正义感的热
各位律师:您们好!我目前生活在江苏,因为亲戚家孩子开了个店面,后来让一个大堂经理帮助管理,大堂经理擅自与一商家签了一份3500元的合同。(主要是帮助做会员卡和小音箱),但是这个店面还没等会员卡做好就倒闭了。后来商家找到孩子母亲电话号码,并谈成再给500元赔偿,收回音箱和会员卡片。因孩子父母在外地工作,让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