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关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关于侵犯肖像权的问题 律师您好:本肖像权人曾电话要求山东日照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在未经本肖像权人同意时不得把本人照片随便粘贴发布入网络,关于山东日照市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在未经本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把本肖像权人照片粘贴并发布入网络,山东日照阳光大姐家政服务中心的这种侵权行为应该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敬请全国有正义感的热心律师们的支持给予最佳答复为盼,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63707……(山东-日照)
提问时间:2012-03-10 21:59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