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情况是这样的:受害人是我妈妈,她在建筑工地上给一个没有资格的包工头打工,但是包工头又是老板请的,老板也知道他没有 资格包工。而这期间,房东老板为了节约开支,又让我妈妈去开龙门吊(我妈妈也没有资质,房东老板一手交的),在工作期间我妈妈左大腿就让龙门吊的钢丝绳给卷了,三级残废。包工老板没有多少钱。我
2011年12月27日下午,本人父亲为某建筑工地老板施工时,因外墙吊篮出现故障,不慎由三楼直跌一楼致重度昏迷,送往医院后(包工头极力要求在那家医院,说有熟人),被安排在脑外科住院接受治疗,家属在病危通知书签字后,医生对上着进行救治已无性命之忧,诊断结果脑部颅底骨折;腹背肋骨断、裂十余处;两肺纹理增多,密度加
农民工跟包工头(私人,不具备任何资质)做工,工地出事死亡,起诉包工头案件适用《工伤保险条例》不,谢谢回答?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
两工人同时为木材老板搬运同根木头上车,由于操作不当导致前一个人死亡,该工人有没有责任?
您好,我二哥在2个月前和同一个共有为木材老板搬运同根木材上车,我哥在前面,另一名工人在后面,在车厢放材过程中由于放材的时间不一致,后面的工人先往下扔,当时木材还在我哥肩上,导致我哥头部被木头的反冲击破颅腔当场死亡,事后没有报案,雇主与我家人自行私了赔付50000元了结,请问现在我们还能找造成事故的搬运工赔
2012年正月12 我在下午2点左右接到我们项目经理(洪健)的电话,话说是工地的木工老板 (朱志军)请我们吃饭,因所承建的工地即将开工,约我们项目部吃饭,,晚上5点左右我和洪健还有汪灶发(工地施工员)还有工地木工(叶东生)工地资料员(凌海清)就一起去了,去了名为“十家美食”饭店。我们过一下就吃饭了,一会儿。
中午下班去食堂吃饭,一人因菜没了在那发牢骚,我听着烦就叫他别说了,语气有点重,没带脏,他骂了我一句,我手一指他,说了句再骂一句听听,他拿起菜刀就往我这一挥,砍到手腕,手背上的肌腱全断,这事跟老板有关吗?
农民工在工地上班,因为他本身有病。导致在宿舍死亡。该怎么向公司要求赔偿?
民工在工地上班,因为他本身有病。导致在宿舍死亡。该怎么向公司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