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四月2号23:10老婆进的产房,在四月3号凌晨3:40宝宝出世。由于助产士的不负责任(听老婆说助产士在不停的发信息,事后从院方调查得以证实),宝宝窒息,在抢救一个多小时后,有轻微呼吸。就在抢救的过程中不幸的事情再次降临,一个滚烫的医疗设备就落到了宝宝幼小的手臂上(此事也是事后调查得知),当时就此事医生什么都没有说,一直瞒着家属。他们说的是“你家小孩肺部未发育成型,而且眼睛一大一小,是个畸形儿,治好了也是脑瘫” 之后宝宝就转进了医院的儿科,到了儿科之后宝宝被送进了新生儿病房,接收婴儿的医生告知宝宝的胳膊有两块很大的烫伤(胳膊内侧70%)。72小时过去了医院给宝宝做了全面的检查,诊断结果如下:1.心脏:房间隔缺损。2.肺部:符合新生儿肺炎。3.脑部CT:新生儿缺氧缺血性脑病(中度),少量蛛网膜下腔出血,顶部皮下小血肿。 所以我想请问一下各位专家,我应该怎么样去维权???
我表弟买了部货车,雇一个司机来开车。在今年8月份去云南的时候,我表弟的车是空车,司机也没有疲劳驾驶,也没有醉驾等情况。车况也很好,都是合法的。路过一个崎岖的山路会车的时候,对方开着一辆中巴车,我表弟的车是下坡,中巴车是上坡。我表弟的司机已经停车下来礼让中巴车了。结果中巴车还是撞上了我表弟的后车厢(我
我公司高速公路机电工程2008年交工验收,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含保修期),2010年缺陷责任期已满,建设单位迟迟无故不进行竣工验收并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借口是该高速公路的所有发包工程都没有进行竣工验收,不可能只安排我公司承建的机电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况下我方还需继续履行缺陷责任吗?安装的设备还继续免
我父亲在乡镇从事三轮电动车载客业务,上个月,在载客过程中,由于车辆电瓶线路打火,电线冒烟,客人受惊吓,在车行进中的情况下跳下摔倒,造成头部受伤。我父亲当即送客人去医院治疗,医人说现已基本痊愈。药费都是我父亲支付的,因是头部伤,颅内尚有小块血淤,要完全吸收尚要时日,现在病人不出院或要求我父亲再支付他在
我是开网店的,某城的网友看中我家的货后,我先寄到该城我一朋友哪,然后叫顾客到我朋友哪提货。一手交钱一手交货,完成购物过程,所得利润是我和朋友各得一半。但有时顾客要求送货上门,我就告诉我朋友联系电话给顾客,顾客自己联系我朋友,协商帮送货上门,我朋友收取一定费用,就帮送去(收取送货费用都属于我朋友的我不
本人前半年在一厂里承担了1000平方的扣板吊顶 现在出现了200多平方的吊落 我是点工做的至今厂方才付了我四分之一的工资 现在要我去修好来 如不修好就走法律途径 请问我有胜算吗 请各位师傅帮我分析下 谢谢了!
律师好:我是一名退休内科医生,有执业医师执政,退休后一直赋闲在家。由于前几年以药养医,医院收费较高,一些左邻右舍亲戚朋友,有个头疼脑热,常来找我,我碍于情面,常给他们诊疗,前几天一位甲亢病人前来我处诊治,我按常规给他用药但发生了意外,虽经市人民医院抢救,医治无效死亡,经相关部门签定,我用药没错,诊疗
我亲弟弟做了一个腋下微创小手术 术后第一天去医院换药 医生说要打消炎针 我们说不打 医生说出了伤口溃烂、皮肤坏死等问题与他们医院无关,说同意了就让直系亲属签字,我们的直系亲属都未到场,只有一个成年的朋友替我们签了字,谎称是表哥,我想问下这个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假如我弟真的出现了伤口坏死等情况,与我那位
机动车驾驶人在途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路口与一横过马路的行人相撞,机动车驾驶人在什么情况下承担百分之百责任。请帮忙给予回答,谢谢!
本人系一公司的出纳.当初债权人叫我在公司的借条左下角写上我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是为了把借款打到我的银行卡中,我当初没有细想就签上姓名及身份证号,也没有“保证人”三个字的情况下签上的,在姓名及身份证号前“保证人” 这三个字是后来添加上去的,也并非本人所写,我应该怎么做?有责任吗我要求对姓名及身份证前写的“保
租客没关水龙头外出,期间洗衣机接水管与洗衣机连接的地方出现漏水,造成楼下损失,应该谁赔偿?房东有责任吗?有的话责任比例是多少? 洗衣机连接的管子是因为老化在这期间破损后造成的漏水的话,负责楼下损失赔偿的是租户还是房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