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有亲戚一法律问题紧急求助。 于兆社,家住连云港市赣榆县于岭村。其子于续勤,2009年为郑维栋提供民间借贷担保。(借贷人郑维栋,放贷人于续波,贷款9万元,利息4000元/月)后借贷到期未还,放贷人于续波直接、且仅将担保人于续勤在2009年诉至法院,其后,又申请法院查封了于兆社所建的养猪场,并其后申请了强制执行。 据我亲戚讲,该片养猪场是由 于兆社 与2005年所建,绝大部分为养猪厂房,仅最后一排房屋为一家人居住所用。相关的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等都登记在于兆社名下,其子于续勤一家,只是和于兆社住在一起,并不拥有所有权。因为于续勤与2000年结婚,并与于兆社分家。共同居住的,有四代人:于兆社的母亲,于兆社夫妇,于续勤夫妇及其两个孩子。 但是现在法院已经将于兆社的执行异议驳回,该案也已两审终审,并判决执行对养猪场的拍卖,放贷人于续波已将向法院交了执行异议保证金7.8万元。现在人家已经找到门上要拍卖养猪场,事情紧急。 我个人觉得,执行担保人的财产没有问题,但是执行担保人父亲的财产就有问题了。天下没有这个道理啊。据我亲戚将,放贷人于续波是看上那片养猪场了,且于续波在当地社会关系复杂,因而其诉请才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由于都是农村人,不懂法律,现在事情已经到了进退维谷的境地,亲戚希望能通过网络途径寻求好心人的帮助。
我05年6月给人担保贷款 是朋友叫去帮忙的 说保证能换上 每想到今年法院下传票了 叫我去 请问我去好不好 (是刚下的传票第一次) 如果他们没去 就我和我朋友去了 法院回采取什么样的措施? 会光执行我和我朋友吗?(我是说 要强行执行的话)在问个问提;我现年30岁 没存过什么钱 没车没房 现跟父母住 未婚 如果法院强行执行会执行我
我想请问有关财产执行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中的第六条 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若住房不是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呢?即当事人没有房屋,还会对其居住的地方进行查封吗?对其居住的房屋中的家电等
请问一下,我有个亲戚因为别人欠他28万,有借条,欠款人现在成了通缉犯,但是他有套房产,价值100万左右,现在要做诉前财产保全,要用我的房屋购房合同和抵押贷款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做担保,之前说的是复印件就可以,现在要原件,我想问一下,不管是复印件还是原价,对我有何影响,我有何风险,感谢!
经过:因民事诉争原告拿出一套房子申请财产保全,法院查封了我公司帐户,公司老板知道后也拿出一套房子为公司担保解封了公司帐户. 问题: 1法院保全裁定书中没有关于查封帐户多长时间的裁定,帐户又被担保解封了,这样一来是否查封时间还最多为6个月? 2如果老板在6个月后不想在为公司担保的话,如何解除担保?谢谢!
各位律师好:请问1.进行财产保存,只能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现住址的信息,法院 是否可以进行银行存款的保全. 2.强制执行时若要冻结银行存款,需要我提供什么信息呢?还是法院直接就可以冻? 谢谢各位律师!
依照法律规定:诉讼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 关于这个担保,申请人应该提供什么作为担保?
我胜诉了一个案子,要求对方划款及利息,判决上是一如我的诉讼请求上一样还本金及到期之日按同期央行贷款利率还利息,但是目前执行局哪里计算的要低很多,这是为什么?难道有计算的多重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