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8月,张三和李四(张三儿媳)与某村委会签订土地承包协议书(2005年8月份补签),承包土地3亩,承包期30年,2000年3月1日至2029年3月1日。协议签订后,张三和李四按协议约定履行,按年度缴纳土地承包金,同时在承包地上搭设住房、仓房、围墙、牛舍、猪舍、鸡舍等从事畜牧养殖并栽植树木等。 2010年秋天,贾六(中间人)领王五找到张三,和张三谈要在张三的承包地上建鱼塘养鱼,并与张三谈好,如果这期间国家占地,由贾六和王五负责与村委会联系,得到的占地补偿给张三和李四45万元,其余归王五和贾六(以上为口头协议,没有手续)。谈好后,贾六开始在承包地上用预制板建简易鱼塘约400平方米,总投资不超过2万元。 2011年5月份,贾六和王五找到张三,说占地补偿款马上就发下来了,国家只给补偿30万元,张三和李四只能得30万元,要求张三和李四在以下协议书上签上字后就可以到村委会领取。没有文化的老实人张三和李四听信了贾六和王五得话,以为国家给他的补偿款只有30万元,所以就在以下协议书上签了字。 协 议 书(原文) 今有张三、李四将土地3亩承包给王五经营(期限从2004年3月至2012年6月为止),在此期间由王五投资经营管理,所得利益王五得70%,张三、李四得30%,亏损部分,张三、李四不承担。在此期间如有国家征用地补偿部分,每亩拾万元正(合计:3亩:30万元)归张三、李四所有,剩余部分归王五所有。 甲 方:张三、李四 乙 方:王五 中间人:贾六 2004年3月12日 2011年10月份,贾六和王五通知张三到村委会补偿合同上签字,发现国家给他的补偿是57万元(没有鱼塘),张三才知道上了贾六和王五的当,让他后悔的是他和李四轻信了王五和贾六的话,已于5月份在贾六和王五拿来的上述协议书上签了字,张三、李四和王五就补偿问题产生分歧。 2012年4月份,土地补偿款下发,拆迁办将对张三和李四的占地补偿款转至村委会,村委会又以张三、李四和王五有纠纷为由不予发放。2012年6月份,王五将张三和李四诉讼至法院,要求张三和李四偿还给他27万元占地补偿款,因补偿款还没有支付给张三和李四,法院给拆迁办出具了针对张三和李四占地补偿款的财产保全通知书。 请问各位专家、老师: 1、 张三和李四该怎么办,才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 拆迁办没有将占地补偿金直接拨付给被拆迁人,而是拨付给了村委会,这样做是否合法? 3、 村委会有权对该笔补偿金扣留吗? 4、 村委会说有村民代表大会会议纪要,纪要明确凡是有经济纠纷的,补偿金暂时不发,是否合理合法? 5、 拆迁合同签订已经过了8个月,拆迁补偿金还没到位,是否合法?拆迁办有无责任? 6、 王五和贾六欺骗张三和李四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法律给予保护吗? 7、 王五和贾六是否犯经济诈骗罪?签订协议书,张三和李四承担法律责任吗?
律师您好’我是呼兰区的农民‘我想问个问题?我家的房子原来是土房;已经不能住了;所以就拆了;为了做买卖方便在旁边盖了门市房;政府不给办房照;就给办的临时的’房子是2004年盖的‘国家突然有了政策要拆迁;请问像我这种情况国家应该怎么赔偿?期待您的解答’谢谢了
我家是农村,在自家院子前盖有一个小房子,以前是用来养猪的,现在是租给外来务工的人,房产证什么的都没有,盖起来也有二十八九年了,这样的房子村里要强制拆迁,而且没有补偿,这样的话,我们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大概有九户人家,要被强制拆迁!
我是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符山镇山下于村村民,我姓于,我想咨询一下拆迁补偿的问题。在我们村西面的拥军路两侧盖了不少两层的商品房,现如今随着经济的发展,拥军路也随之将要拓宽,这样两边的商品房就需要拆除。镇上给我们的补偿是每平方750元,广大村民都觉得低了。其一,前几年修建宝通街时对一般住房的补偿要高于750,难
原来是农业户口后因上学迁到学校,毕业后又迁回原地,家里拆迁补贴我们有的补偿吗?(是在有一项补偿政策落实之前迁到原来农业户口籍上面的)
我们是在杭州萧山租的房子开了一个小饭店,面积大约200平米,是外地人、夫妻店。房子房东没有房产证,所以,我们也没有营业执照。地不是房东的,是公家的,房东在这块地上建了房子,我们租了有6年了。房子2014年要拆,我们的合同是2013年年底到期。那么,在拆迁时,我们有没有一些补助以及我会有哪些补助?到时候房东不把房
我家附近修高铁,房屋土地被占用。我的问题是: 1、房屋被占用,怎么补偿? 2、自留地和菜地怎么补偿? 3、父母兄弟一直靠卖菜生活,现在被占用啦,以后的生活问题应该怎么补偿? 4、在没有任何协议的情况下,家里的菜地和青苗无故被毁,政府是否应该负责? 谢谢律师,请您帮助解答。
我是烟台芝罘区农村的,在1992年5月份买了同村一户的四间平房,因当时政策已不办理房产交易手续,(房产证、土地证名字均为房东姓名,实则两家各居一半)所以,当时由村里两委领导签字见证,写了一份文书,房东写有一份房款收款收条,并在某律师事务所做了一份见证书,双方一直相安无事,居住至2012年6月。 因政府修建青烟
我家附近修高铁,房屋土地被占用。我的问题是: 家中只有父母年龄都70多了,可以要求政府给他们重新盖一套房居住. 谢谢律师,请您帮助解答.
我老公结婚前名下有一商品房,我结婚后户口一直在妈妈家,请问如果妈妈的老房子拆迁了,我的户口能按人头申请补偿或要房吗?(北京大兴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