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婆婆在1984年得到了村里给的一块大约160平米的宅基地(房屋使用面积66平)但因为当时生活困难,一直没能盖上房子,后来公公去世,婆婆一直在外地为生活打工,现在回来后,想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请问还可以么?
我是农村的我妈妈是宅基地使用权的户主,她想过户我名下,可是管理部门说等我妈妈过世才行,如果现在过户到我名字下应该怎么做呢?希望你们给个详细的回复,在这里先谢谢你们各位专家了
父母是八十年代从部队转业回家工作的,都是职工身份。在1988年办理了一处宅基地(有证,父母原是本村村民),并建房。现在这个村子被列入新城区拆迁规划,请问一下如果拆迁补偿,那么我父母的房子是否与本村村民享有同样的补偿? 注:户口本上的家庭住址是在本村,但是非农业。
现在农村确认宅基地使用权,每家按农业户口一人320平方米进行确认,我家祖孙三代8口人,实际宅基地(含院子)面积900多平方米,但只有我妈是农业户口,其他人因为农转非原因转到安城镇派出所,属非农户口,因此,计算的时候按320平方米登记。我想问做为农村居民(虽然户口不是农村)难道就丧失其它500多平方米的宅基地使用
我奶奶在十几年前将祖宅交给了我家,那时国家没有要求每户办土地使用权证,我家祖宅没有土地使用权证书。后来由于祖宅太破旧,我家便在那块宅基地上重修了房屋,奶奶便和我家一起住在那个新房里,并直到1997年国家要求补办土地使用权证时才补办了,并把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名称登记为我爸了。 前几年由于房屋老旧问题,我
律师,您好。我是农村人,我于96年因原来的房屋破旧,所以就向村里申请盖新房的宅基地,后来因为村里划的宅基地位置不好。所以我就从我们村里另外一个人那里买了一块宅基地,(因为这块宅基地已经打好了地基,所以当时花了3000元)请问一下,我96年接着就把旧房子给拆了,现在旧房子所在的那块宅基地还属于我吗?我现在能够
我是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兆乡甘寨村村民,在我们村谁只要和书记有关系或者给书记交钱,一家就能占二、三院宅基地,多占的宅基地有关主管部门还给发了土地使用证。请问拆迁时,这些“合法”的多占部分,会不会得到赔偿?
家里向村委会申请了宅基地,目前宅基地也批下来了。但是由于村里安排的宅基地属于耕地,目前属于其他村民的人口田,被承包人阻拦而无法建房子。而村委要求我家和宅地基耕地承包人私下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可以起诉村委会吗? 补充说明一下,与承包人的私下沟通根本无效,而且我感觉这也不合法。个人认为,按理
家里向村委会申请了宅基地,目前宅基地也批下来了。但是由于村里安排的宅基地属于耕地,目前属于其他村民的人口田,被承包人阻拦而无法建房子。而村委要求我家和宅地基耕地承包人私下处理。 请问这种情况怎么处理,我可以起诉村委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