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5被顾客殴打导致离岗,2010.1.7要求上岗,店长拒绝,2010.1.20要求上岗,店长拒绝。2010.2.20左右公司下达通知书罚款200元,转为试用期,调离原岗位,调离原连锁店,我不同意,与其协商,协商不成,我要求反还800元押金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010.4.6我签了离职申请。公司让我补交2月份保险,共592元,我应不应该交?受害者是我,公司不维护员工利益还处处刁难,跪求哪位好心律师,帮我解答。
2010.1.5被顾客殴打,导致离职.2010.1.7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1.20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2月20日左右公司下达通知书,罚款200并转为试用,调离原岗位,原连锁店,我不同意,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010.4.6签离职申请,但公司让我补交2010.2保险,共592元,我应该补交吗?
2010.1.5被顾客殴打,导致离职.2010.1.7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1.20要求上岗,公司拒绝。2010.2月20日左右公司下达通知书,罚款200并转为试用,调离原岗位,原连锁店,我不同意,跟公司解除劳动合同,2010.4.6签离职申请,但公司让我补交2010.2保险,共592元,我应该补交吗?
您好,我想向你咨询个问题。我妈妈是新中源集团的一名普通员工,在该公司工作了13年,现在我妈妈所在的子公司倒闭,得到了30000元赔偿,请问合理吗。该子公司从去年才开始给员工买社保,就是只买了一年。我妈妈的月平均收入在2000元左右。她的同事有工资1500-5000的,也是十年老员工,也只得到了30000元赔偿,请问合理吗。
我是上海一家出口公司,上月委托一家货代公司帮我们出运一票货,但是据货代公司说是被海关查验扣留,但是我们到海关去查货,海关说查不到这票货,货代公司又不给我们任何港区查验扣留的单据,我们找货代公司要说法,货代公司又说货已经取出来了放在他们仓库,要求我们付5万5,才把货给我们,货代公司应该是没这个权利无理由
我是上海一家出口公司,上月委托一家货代公司帮我们出运一票货,但是据货代公司说是被海关查验扣留,但是我们到海关去查货,海关说查不到这票货,货代公司又不给我们任何港区查验扣留的单据,我们找货代公司要说法,货代公司又说货已经取出来了放在他们仓库,要求我们付5万5,才把货给我们,货代公司应该是没这个权利无理由
之前进厂个人没要求买社保 现在国家强行要求买社保 但公司拒不承担 公司要求全部由个人交百分之十八(按规定应该是个人交百分之八 公司交百分之十)公司的理由是进厂谈工资时已经包含社保了 但是事实是当时部门主管面试谈工资时根本没说过公司也没有说过(但工资条上一直是有一行是社保公司负担额由进厂的90到现在的132)请问
2010年3月26日,我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寄出一批货物至深圳某客户处,且要求签单返还(共三份送货单,且快递单上已注明签回送货单3份,各签回3联)。 2010年4月7日,我司在跟进送货单回单时发现此票后只签了2份送货单回来。经过与快递公司了解才知道是客户当时没有签,而快递公司在送货当时发现此问题,并没有及时向我司反映
月薪6000,公司只按照2300的基础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鉴于以上事实,有如下疑问: 1、劳动者是否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 2、是否可以要求公司补缴社保和公积金以及经济赔偿?如果补缴,金额应如何计算? 3、如果单位故意拖延时间,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更加不办理相关离职手续,劳动者该怎么办? 4、在第3条情况下,劳动
本人于2010年12月24日与成都一家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公司属于在武汉中标的项目,我属于在武汉操作项目的员工,但是公司近日才在成都办理社保。我想请问各位专业人士,从签署劳动合同开始,至现在办理社保中间的,这段时间是不是应该给我补交社保?我在武汉原本就是已经购买了社保的,和这家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后,一直停挂的武
2011年2月份进入这家公司,1-3个月后转正。三个月后转正了,签了一年合同二份,没有给我们。每次发工资都是领的现金,在工资条上签字,也不给我们工资条。现在我想要告他不给我交保险,我该去哪里投诉,收集什么资料?他开除我的话,我又该怎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