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4次上法院起诉与我母亲离婚,原因是夫妻感情不和,分居超过两年,这期间我结婚了,但是所有的结婚开销都是由我母亲一个人承担的,总计有10万元,分别向我母亲的朋友借来,离婚条件中我母亲提出希望与我父亲共同承担这笔费用,我父亲不同意承担,判决书下来了,判他们离婚,我母亲一分钱都得不到,现在我母亲要上诉我父亲,叫他承担10万元的一半,有可行性吗?成功性如何?
如果我母亲上诉,要求与我父亲共同承担债务,但是我父亲不到法院参加开庭,法院会怎么判决啊?会不会强制要求我父亲承担呢?
夫妻双方于2005年月1月结婚,现有一儿女,但没有领结婚证,2008年贷款8万,双方都签字了,现在要离婚,一方愿意承担所有债务,并写下字据。我想咨询一下:“这样的债务另一方不承担可以嘛?”
夫妻双方在离婚前几年,男方基本上未履行对子女的养育和教育责任,子女由女方抚养成人;后双方离婚时协商,两人婚姻期间主要因男方个人产生的债务关系,女方不负责,房子和子女归妻子,男方也不再支付任何抚养费用。现在,男方的债权人因男方不履行还款,转而向两人的子女讨要,请问这种行为是否合法?两人的子女是否应该承
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为了创业跟朋友借了很多钱,这种债务离婚时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我老公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办了很多信用卡,没卡都刷爆了,还说为了创业跟朋友借了很多钱,有的是有借条签了自己的名字和公司的公章,这些我之前都不知情,前段时间突然他的朋友听说我们感情不和要离婚,就过来找我要钱说我老公没钱给他们,他的债让我还,这些债务我们离婚后还得我来还吗?离婚协议书上是各自的债务各自理的
夫妻二人买房,妻拿出15万,夫拿出25万交了首付,时间不长二人离婚,夫称自己的25万是借的,并拿出欠条,妻并不知情,离婚时房子怎样分割?
丈夫有了情人,而且已经怀孕6个多月了,一直与情人在外地居住,但是我们婚姻存续期间他在外面借了20多万元的外债,我想要和他离婚,但是他说他做生意赔了,不但一分钱不给我,还要我和他共同承担这笔外债,请问我改怎么办才好?
夫妻离婚后,他们所欠的债条应该由谁来还?债条署名是妻子。 债条是该夫妻共同经营的生意所欠另外一方的债务,现问男方还款,男方提出该署名并非自己的强烈不还,也不愿意跟前妻共同承担一半。
《婚姻法》解释三的第十八条是: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那么,在《离婚协议》中没有涉及的债务,此债务本来是女方应当承担的,但她耍无赖,不写入离婚协议,后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给男方承担。如果提供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