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家有块山地,1982年村里分地分过一次,承包期为15年,1992年土地小调整,由于这块山地比较荒,就把这块地放弃了没分, 但是村里有个口头协议,村里说由于这块地比较荒,就不做调整了,原来谁家种往后谁家就继续种,请问这个口头协议有效吗。我现在还有这块土地的使用权吗。
农民的耕地被政府规划成非农业用地(建设地)后农民对这些耕地还有使用权吗?
我老家农村是城郊,有百来亩正在使用(搞农业种植)耕地。但不知什么时候政府长远市政规划已经把百来亩耕地列入将来做建设用地,没有通知村民。现在国家政策规定说农村土地承包使用期限延长30年,我们村民就找农业主管部门办理承包延长手续,但农业部门说你们的亩都被列入将来的市政发展建设用地了,不能发包给你们了。 下
我父亲去世时留给我一套老房,后因年久失修坍塌,现宅基地院内有我种的树木。我有土改时国家发放的土地证。没有以后的相关手续,村里人都认同我对老房子的继承权。后来,西邻因走路的问题,找我协商,(他原来的门在他西侧的胡同)我同意他先在东侧开门(走到我原来的院子里)。现在我想用这块宅基地,西邻不同意。 请问:
老师你好,我家门前有一道沟(是我的老宅基地坍塌和宅前一片沟坡地)是我老辈在60年代时候买下的(说买可我没有任何手续),若干年来一直归我使用(全村人没有任何人争议不是我的),后来因2006年修郑西高铁倒土把沟垫平了(这是我们找高铁倒土把沟填平,村委没任何人管过,我的目的是把沟垫平好种地),高铁把在沟里的树木
父母家房屋动迁,赠与女儿一部分面积,女儿与拆迁办签订回迁安置协议,10年后其母亲以赠与协议是父亲一人签订,自己不知情赠与协议无效为由,起诉女儿,主张回迁安置房屋的权力,法院以现房屋没有办理产权证赠与协议属合同不成立为由,驳回了母亲的诉讼请求。请问法院判定赠与协议不成立等同于赠与协议无效吗,女儿与拆迁办
我和丈夫结婚已30年,自结婚时就居住在公公在军队时分配的军产房至今,目前想离婚,我可以要求分得此房一半的使用权吗?
房子是我父母的小孩和我老婆的户口在这套房子里面,但我们从来没有在这套房子住过,我老婆的父母在崇明有房子,现在要离婚了我老婆和小孩有这套房子的居住权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