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2年3月8日入职公司,合同签到2013年5月18日,约定试用期两个月。自5月15日交转正申请直到6月20日公司一直没给我转正和转正工资。大概是5月下旬,公司知道我怀孕,6月20日开始以我工作有过错,不符合岗位的要求,不予以转正,并劝退我。由于我不同意只给两个月的补偿,公司在6月27日口头上让我不用上班了,且强行收走我的考勤卡,并拒绝给我出示任何书面的通知。请问:1、我该怎么办?继续去上班,打不了卡,无法记录上班的信息,且没有岗位,但是不去,公司会不会以我旷工三天当自动离职处理?2、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话,怎样诉求会比较好?或者是要求解除合同,我可以要求多少、何种经济补偿?
我刚进奥科罗拉公司时签订了一个手拟合同,明确写着每月从工资扣除100元做为保密金用,只要干够一年就返还扣下的500元。后来公司人士调整我被辞退了,工资都结算了。但是保密金的单据上交之后老板一直不签字,打电话给办公室说是不签字就拿不到钱。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因为开会不去,被公司辞退,叫我明天不用上班,我相对里面的人我算是老员工了,说我不能胜任,就把我辞掉了,我该怎么办? 领导也是新来的,辞我的也是新来的,我是相对工作最久的了,就因为开会通知必须得去,我因为公司总部在外地,觉得不方便,所以不去。。。。。。。还有公司统一服装费是否要自己出的,因为我们是要自
我在公司干了三个月,也没有签合同,,我因工资太少所以就没去干,但是还有一个月工资我去领工资的时候老板说一分也不给,我该怎么办?
我是新疆喀什的,9月17日在某喀什分公司做债权合同这一块,10月22日,总公司派来一个小男孩,部门经理说让我把自己的工作交接给新来的,他说是总经理的意思,回头我去找经理他已不再办公室,部门经理说发工资的时候给我打电话,月底发工资的时候财务的人打电话说总公司说我的工资不发了,因为我把合同签错了,我记得签合同
我因在公司食堂吃饭的时候被工人砸伤了手导致开放性骨折,做完手术在家休养了2个月。现在手伤已好的差不多了所以提出回公司上班,但公司以没什么活做拒绝我回公司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仲裁只是针对我的工资吗?还能有其它的补偿吗?
公司强行要求加班(每天,并且还外加周末一天) 个人由于签过培训协议,为期两年,如果这个时候离职,会扣钱的,请问这样的加班是不是违反劳动法的? (PS:劳动合同中说明了 每周1-5,每天9点到18:00中午一个小时休息) 我该怎么办?(个人做事效率比较高,计划一直是提前完成的,所以不喜欢加班) 现在就是有个问
我现在在一私企工作一年零二个月,现于7月中旬被公司强行即时辞退。公司只给补全了7月份工资。 现在我已离开公司半个月,请问我这种状况是否还有没有其余的补偿?怎样申请补偿? 我应该获得多少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