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甲方现住在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约166平方,房屋周边空地约有300多平方。(房屋有一半原来是“地主屋”,政府分给我妈妈﹑爸爸住,到现在我们一家已住有45年多长时间,我家已领有83平方土地使用证。房屋另有一半83平方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赠留给我爸爸﹑妈妈一直住下来的,没有领证)。(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以回乙方处祖屋居住,他们在乙方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对于甲方这间旧房屋,乙方人没有领有相关证件,目前乙方和两方村委干部已买卖方式,现已将此房屋.空地买给岑溪方村委魏某干部)。请问律师,乙方人和两方村委干部人员有权来买卖或转让甲方住了45年没领有证房屋和土地吗?).目前房屋变成破烂危房,想重建。请问律师我应怎样去为维权呢? 谢谢! (注:甲方是本市人,乙方是外市人。)
尊敬的律师:您好!20几年前村里生产队公开拍卖公社里的老房场,被我父亲买下。我们当时交了钱,可村里出具任何手续,就是口头承诺说这块地是我家的了。这块地上面原来有一个简易房,当时我父母住过两年,可因为房子太破就搬出来了,把它当成了柴棚用。简易房前面有个院子,这些年我家一直用这块地方种蔬菜。3年前破柴棚倒
我的是农村户口,宅基地证登记的使用权人是我的名字,是我们乡土地管理所颁发的,不过现在他们把宅基地证拿走了说是叫评估公司评估去了现在不给了,还有就是赔偿的时候我家2楼和1楼的的赔偿价格也不一样我现在该怎么办? 我的宅基地是集体土地,但有宅基地证请问是合法的吗?我的房屋是合法的吗?现在要拆迁政府说不赔偿宅
户口迁出且房屋倒塌多年(但有1981年发的宅基地使用证),本人又未居住此地,现在此地正待开发,本人想回原出生地用父母亲(但都已去世)的宅基地使用证建房,当地村民不同意,要本人重新购地才能建房,合理吗?
老兄弟俩个,各有一块宅基地(农村宅基地),多年后大哥搬离了老家,二弟的儿子看土地荒废,二弟和儿子向大哥一起去要这块宅基地,当时大爷说你盖吧,二弟拿来了钱,大哥并没有要,也没有留下任何书面文字确认赠与。大哥的儿子知道这件事也并没有劝阻。10年过后此会宅基地面临拆迁,老哥俩个都已经故去,大哥的儿子向二弟的
农村宅基地房屋继承问题急需解决,麻烦贵律师事务所给予法律援助,谢谢!需援助的概述如下: 无子女的老人(男女)都已过世,两老人不是农村“五保户”。两老人生前有两间房屋,男老人于1990年过世,女老人年事已高无钱无能力料理后事,当时男老人堂弟征求其侄子们(老人共有4个侄子,大侄子已故)意见,是否能共同负责其
男方父母赠与男女双方宅基地上的房屋(有公证书),后由男女双方拆除后投资另立新房,建盖过程中发生离婚财产纠纷,请问男女双方是否为该宅基地(集体土地)上建盖的新房的合法产权人?如果是的话,不能进入市场流通的房屋如何分割及估算其价值?能评估吗?
我们是城镇户口,在农村老人的宅基地上原有一处房屋,后来借给邻居使用。几年前邻居因房屋老旧自费修缮,并作为副业用房使用至今。请问这个房屋的归属问题。
房子是我的父亲和爷爷奶奶一起造的82年之后爷爷奶奶去世了92年的时候有了一张宅基地使用证是我父亲的名字之后我父亲去世了,请问拆迁的时我的两个伯伯能得到这房子吗/
我们是农村户口,之前那块地为了邻居方便 就和她们换了 她们现在的厨房是我们的,我们的厨房是她们的。可是只是口头协议 现在我们要重新改建我们的厨房了 她们说这块地是她们的 。请问到底是归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