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案子通过仲裁审理,但该最后裁决书上没有该仲裁员的亲笔签名,只有公章和打印的名字,我问他们,他们说按程序,他们只需要在正本上签名,而不需要在给我们的副本上签字,有这样的说法吗?
但是法官说了,对于仲裁适用的法律错与对,内容怎么样?法院不管的,法院只按照法律上规定的撤消仲裁的那几条来裁决,所以我也只能死扣那几条
我是昨天下来的裁决书,裁决书说庭审中,我方为提供证据证明与其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驳回申请人全部仲裁请求。 我提供的证据有1:公司开给我的押金条,上面有我的名字,公司盖章。 2:5月份一个月的考勤卡,一般的打卡机的卡片。 3:实地拍摄公司的地址照片。 4:和被申
劳动仲裁开庭后什么时间可以下裁决书?什么时间可以拿到赔偿金?
本人是7月17日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的,7月29日劳动局下达了受理通知和开庭通知,于8月29日开挺。 本人仲裁申请主要有两方面: 1、赔偿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我是2009年2月6日入职的,2009年7月15离职的,在职期间公司因裁员,职员有限且工作繁琐,所以本人每天额外加班平均3小时,但公司规定只有生产员工以0.5元/小时计加班
我是在海淀区劳动仲裁拿到的裁决书,应该去那个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大家好!我是在海淀区劳动仲裁拿到的裁决书,但是现在单位还一直不给解决,已经拖了好久了,我应该去哪个具体的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谢谢大家!
与公司的劳动纠纷经仲裁审理裁决我胜诉,公司不服上诉到法院,开庭那天公司提出要求法院撤销仲裁的裁决书,法院的回答是他们没有权利撤销裁决书,要公司等判决下来的15天内到中级人民法院去上诉。但是法院一再提醒公司说如果你一定要求撤销仲裁的裁决书是有一定风险的,有可能中院会不受理,这样的话我的仲裁裁决书就会自动
我是去年的五月一日上班的,今年的八月二十六日被辞退。单位没有任何说法,我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在九月二十五日开庭了,单位没有去人。我于九月二十九日去劳动仲裁问消息,里面的人告诉我裁完了,等到十一假期以后来拿,送到政府审批去了。有经济补偿和双倍工资。十一过后,我又去仲裁问,得到的却是没有一定,过几天
裁决书要生效得经过“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这个过程,如果公司故意不领取,那么裁决书不就永远起不了作用了吗!!法律上对裁决书生效方面还有没有其他规定??我应该怎么办
劳动仲裁开庭后多久能收到裁决书?裁决书何时生效? 从开庭当天到仲裁委完成裁决书法律上有没有时间规定?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