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开庭后什么时间可以下裁决书?什么时间可以拿到赔偿金?
劳动仲裁开庭后什么时间可以下裁决书?什么时间可以拿到赔偿金? 本人是7月17日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书的,7月29日劳动局下达了受理通知和开庭通知,于8月29日开挺。
本人仲裁申请主要有两方面:
1、赔偿经济补偿金和加班费。我是2009年2月6日入职的,2009年7月15离职的,在职期间公司因裁员,职员有限且工作繁琐,所以本人每天额外加班平均3小时,但公司规定只有生产员工以0.5元/小时计加班工资,办公室职员却不给计加班工资,请问我可以完整获得近5个月的经济补偿和加班费补偿吗?
补充:公司一直未给所有员工签订合同和购买社会保险。我已提交仲裁委员会所有与公司劳动关系的资料,以及发放工资的工资条和加班时数的打卡记录考勤表。
2、补缴5个月的社会保险,因公司未按劳动法规定给员工买任何的社保,入职以来一直也未签订劳动合同。请问此社会保险被申请人必须履行吗?我是否要单独向社保部门申请获取?
针对以上两点我可以胜诉吗?请热心熟悉的各位解惑,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ly88……(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09-08-27 13: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