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通知我补交个人所得税并称我在两个服务处所领双份工资,我们单位都是按时缴税的,经过税务局的网上核查,系另一公司用我的身份证发的工资,可是本人与那家公司没有任何劳动关系也没有得到过报酬,象这种情况那家公司该负什么责任?
我原来的一个工作单位03年辞职走的,去年我们市里上报到省财政的表上发现和我姓名、身份证号都相同的一个人在两个单位有工资,打电话问我现在单位,财务回答是她们的正事职工,有人事档案在。我知道后也找原单位仍她们不再用我的名义领工资,但我前几天存折丢失,挂失时发现我的账户多一个,经调查知道原单位还在用我的名义
我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了一个身份证,然后我用这个身份证外出务工,并买了社保,现在我要恢复我自己的身份,到派出所打户籍证明是时由于冒用了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被派出所处罚,这样会留下犯罪记录吗?还有就是我还能把以前交的社保转到自己的身份证名下吗?
我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了一张身份证,然后用这个身份证外出务工并买了社保,现在我要回复自己的身份,派出所打户籍证明时由于冒用他人身份信息办理身份证被派出所处罚,这样会不会留下犯罪记录?还能不能把以前买的社保转到自己的身份证名字下?
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假如说我在网上用以自己的身份
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假如说我在网上用以自己的身份证 随意改动数字 地址不变 组成一个新的信息填写实名制申请(并不知道这样的改动会符合某人的信息。)这样属于冒用他人身份证吗? 还有 什么是盗用他人身份证?
用别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现在找不到他人了,还款都没法换,如果分期公司起诉他对我有什么影响
用别人身份证办理手机分期,现在找不到他人了,还款都没法换,如果分期公司起诉他对我有什么影响,我会承担什么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