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安次区***镇于堤村在60年(挡时叫公社)和我村合作方式建林场1000多亩,后经四清,文化大革命运动。新旧领导换踢,只收了两年利云分成,后到现在没给过于堤村利云分成村委会找到镇政府收回土地,现在镇政府把这860亩土地私自包给了杨**承包费4万元。土地局哪的办法,市政府裁决,省政府维持,现在刚开完庭在保定中院,
您好,事情是这样,我家前面有一块民用盖房子的土地,在他们盖房子的时候已经协议好了他们房子离我们距离是6.9M当时村长和村书记都已经签了协议同意,但是当他们盖子的时候他们,他们把我们之间距离变为5.1M,总面积基本没有变,我们不肯,然后去村委会讨个说法,谁知道村委会他们说他们有权利这样做。现在我有两个问题:
农户甲第1轮(1982年)、第2轮(1998年)家庭承包的耕地,—直由甲耕种至2001年。因无力耕种之故,经口头协议于2002年4月将本户全部耕地(3.27亩)无偿转给乙耕种,报村委会备案,村委会就在甲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土地面积增减栏写下:“该户全部耕地转给乙耕种”。2005年政府征用土地时,补偿款被乙领取。甲不同意,找村
请问和村委会租了一块地,只和村委会签了一份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无法对抗第三方吗
请问和村委会租了一块地,只和村委会签了一份合同,没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那这租地合同合法吗
我是本村民,07年转让了土地上原老板经营的饭店与设施,新与村委签订承包15年合同,土地11亩,房子1000米,动力电50千瓦,院子内外共投资90万,经营一年不佳转租外人经营至今共3年,承租方又投资100多万,现在经营挺好,现在要征地动迁,还余12年满承包期。。。 动迁补偿标准、三方如何分配?谢谢
我国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的两种公有制形式。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理应由一定范围内延续、继承的农民集体的农户代表(比如三分之二以上该农民集体农户代表会议来决定)行驶其所有权。 但是,多年来,政府、法院、党的机关等却一直
本人户口为农村户口,出嫁后户口仍在娘家未曾转出。今年村里有土地租赁出去,有获得一定的补偿金,本人没份(未有议意),但最近要收回我本来拥有的三分粮田。想咨询我是否有权拥有,不被收交?!
我们那修马路征收田地,赔偿费村委会要收百分之十这是合法的吗? (一个村里有5个小组,征收的土地却是我们一个小组的,征收后我们就没土地可以种了,就靠赔偿费用过日子,但村委却要扣到百分之十只发百分之九十的钱到农民的手里)
律师好: 我家由于早些年欠村里的农业税和提留款,2006年国家取消了农业税。可是村里还要求偿还以前的欠款。于是我父亲便于另一村民李某签订了合同,将我家的土地承包给村民李某,所得土地转包款由村里所得用来抵顶我家以前的农业欠款。另外村委会与该村民李某之间还有债务关系,于是村里将我家土地转包款又用来顶替李某的
事情经过:2008年,当时的村委会征用到我家的自留地(用于村委会办公楼建设),当时协商:于置换用地(即把另一块地与我家的自留地交换)方式,村委会有书为证(加盖村委会公章、村主任签名)。而如今村委会(已换界)发一张通知,说明不同意置换,要求我家按原来的自留地给予现金补偿;并限两天之内把所置换土地里的东西搬出,通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