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药房的负责人,在2008年11月18日卫生监督所在我药房生活区拿了一件5%葡萄糖水和输液器,还有点别的东西在2008年12月3号下了行政处罚告知书说我未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擅自在药房内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14条第2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本机关你对我作出没收查封的非法药品。器械,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我在2008年12月8号做了陈述辩护,他们不予采纳在2008年12月10号又下达了处罚决定书叫我叫罚款,我民怕官给他们局每个管事的送了礼,合计1000+元,没想到在2010年4月2日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交罚款。。。。。。。
我现在20岁,前不久女朋友怀上了!他达到了合法年龄,我还没有!如果想生下这个孩子,按湖北省宜都市计划生育条例我应该承担多少钱的罚款!
某村发生一起打架斗殴案,派出所民警在进村对此案进行调查时,遭到案件当事人张某的辱骂,张某还将一个办案民警的衣服扯烂,事后县公安局对张某阻碍民警执法的行为予处罚,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如此处罚是否合法?
我在某禁火单位培训2个月后还未签订劳动合同,而在培训期间工资是650元。那里严禁烟火,由于还没有吸烟室,就去厕所吸烟,单位规定培训期间在厂区吸烟给予开除并罚款1000元罚款的处分;而正式员工(签订合同的)是给予留厂查看半年,半年期间只给生活费。
价格法规定 第四十四条 拒绝按照规定提供监督检查所需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责令改正,予以警告;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以罚款。
1、很多运输企业制定了针对驾驶员行车违章的处罚规定,这种做法合法吗? 2、交警处罚过了行车违章,运输企业再处罚一次合法吗?
02年我爸爸娶了个外地的后妈,06年我爸爸去世了,从来没关心这个家,就连学费还是我爷爷拿出来的,后妈很凶,我爸爸去世后,她把家里的电器都拿走了,从此我在也不喜欢她,她就这样走了,户口还在,09年5月20日我爷爷死了,知道后也不来看看,我爷爷去世还是我一手操办的,4年没回来过,可户口还在的,估计五七也不会来的,
我要参加一个培训机构,总共费用需1680,我已经交了报名费100元,联系人说要先交完全部的钱才能接受培训,而书面协议在培训过程中签订,这样合理吗?
听说婚姻法中有疾病是不能结婚的,智障2级算不算?现在结婚了以后是合法婚姻还是无效的婚姻?如果是合法婚姻现在想要离婚该怎么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