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订货单是顶账得来的。是一个三角关系,就是说商家和我不是直接的买卖关系。现在的情况是当时欠账的一方把账目都已经移到了商家这边,并且当时都已经口头同意下了订货单,订货日期是2010.2.3号当时正巧年底商家许下农历十五之前到货。可这货单都已经下两个多月了现在还没看到货。现在商家那边的答复是货物涨钱给弄不来,得等着便宜了再说。您说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 我于2008年10约月5日在通化市欧亚商场购买了一台三星对开冰箱和一台康佳47英寸液晶电视,我全额付款后,商场给我开了发票和《欧亚家电电讯统一配送专用票》。配送单上明确标注冰箱10月8日送货,电视10月中旬送货。10月8日冰箱送到,我当场验货,发现冰箱背板上多处凹陷,且冰箱门上截面三四处硬划伤
在非本公司的进货单子上开出预定货物及其单价等等,然后盖上的是本公司的财务章而非公章。。问一下在我方毁约的基础上他还能否起到一定的法律作用? 达到合同标准的才可作为证据使用的吧?我提的单据上连甲乙双方的签字都没有的,应该还没能达到合同标准 的吧?还有我们也没有按一式多份的形式,只有对方单方面的一张。。。
父母要离婚,父亲说离婚时把我们现在的房子判给我,这个房子是在农村,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在离婚协议上说把房子判给我,是否具有法律效应。我今年十九岁,已经成年,这样的话父亲是否还能判给我房子。如果说是判给我了,那么房子是否当场起效归于我了,还是归于我父亲?父亲还有没有权利收
我的订货单是顶账得来的。是一个三角关系,就是说商家和我不是直接的买卖关系。现在的情况是当时欠账的一方把账目都已经移到了商家这边,并且当时都已经口头同意下了订货单,订货日期是2010.2.3号当时正巧年底商家许下农历十五之前到货。可这货单都已经下两个多月了现在还没看到货。现在商家那边的答复是货物涨钱给弄不来,
我买下一套福利商品房,现在我要享受这套房子原业主的福利,但如果享受这套房的福利的话在两年内房产证不能更改名字。现有人建议我去办理一份“律师见证”,但我担心这份“见证”起到的法律效能有多大?如果两年内原业主发生了经济纠纷或其他民事纠纷时我这套房会不会受到牵连?
现有一栋房屋,其房产证的名字是该房屋的主人名字。在以前房产证是叫(土地房产所有证)而土地房产所有证上是我的名字,而且还没有过户。请问,这栋房屋我能收回吗
父母2008年离婚,父母说把我们现在的房子判给我,这个房子是在农村,没有房产证只有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父亲的名字,在离婚协议上说把的房子判给我,是否具有法律效应。但2008年——2011年现在一直都是他在居住,而2009年底他把以前的旧房子拆了在原基础上从新修了和加高楼层。现在这个房子还是我的吗?我今年19岁,已
房产冻结,暂时不能过户,通过协议约定能进行公证并受到法律保护吗?
因城市规划原因,卖方一处房产被暂时冻结,不能过户..我想通过协议约定双方行为,比如解冻后协助买方过户,并约定如果拆迁的话所得费用的分配方式及违约责任等..这样的协议是否可以公证?如能公证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么? 卖方此房产为公产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