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初中教师,四年前,有一位高三的学生跟着自己所教过的学生到我的住处看望老师,久而久之的来往自然就惯了,后来有一次我在厨房准备晚餐,这位学生就在我的后面拥抱了我,并在我的后劲亲了一个吻,我微笑而过,可是她爱我之心还在继续,我也打动了男人之情,发生了男女性关系,当时她18岁。毕业后,她在本地打工我们保持着恋爱关系,心中懂得这已经违背了师德,也伤害了家庭,可是爱情就是有着一种占有欲和私有欲,我反对她和别的男友恋爱,他也同意了,而且保证着不会有别人与我抢她。可是,2010年3月31日晚上和同事外出赴约,被人家用药酒迷幻而奸,我跟她的关系在这起强奸案的侦破中也露出水面,她哥哥把她软禁了,并在其妹妹不懂得情况下逼我要出8万块钱供其妹妹读书,如果不给就调出我的档案告发我或者找人砍我的手砍我的脚。请问我能给钱给他吗?我会因此失去我的工作吗?
在我跟她相处的四年来,我给常她买衣服出房租交电话费等等,逢年过节还给钱买东西回家,对于她我尽到了良心的给予,现在是在她被软禁之下,由其哥哥来要钱,我该怎样维权?将心比心我觉得自己已经做到了,罗律师,我作为一个领工薪工资的人打死也不会拿得出8万块呀,且家里父母年迈体弱,也都是我来照顾,我该怎样做才妥呀?
知道有婚外情的存在,但应该要如何证明,是不是要拍照,而且要很具体的的镜头吗?这样会不会有违法行为,请专家提供有关证明的方法!谢谢!
您好,我是名十六岁的女孩,的父母感情不合已经有相当长的历史了,客观来讲,母亲占主要原因。虽说从小我和她的感情就未曾很亲密,因为她好猜疑神经质的秉性,真的难以忍受,从没上学起就对我打骂,还在外面数落我和父亲的不是。父亲是个很踏实的人,而且也不是那种无能鼠辈,工作、人际和生活,都处理得井井有条,可母亲身
您好律师,我不幸与一名已婚男结识,当时我并不知情他已经结婚,现在我有了他的孩子,他坚决不负责任,我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
与男方相识一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男方离开了我并且不愿意支付我女儿抚养费,我可以告他什么吗?又该如何维护我女儿的应有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