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尾事故我方属于后车,交警、保险都到现场并到医院进行验血时我方司机询问被撞车辆司机身体是否有伤是否需要检查,被撞车辆司机回绝。但是当天未出事故认定书,交警让双方第二天到交警队处理,但是第二日上午,我方到达交警队进行事故认定,但是给另一方打电话说他感到身体没劲需要休息,下午在去,但是第二日下午我方与交警打电话被撞车主就不接电话。第三日、第四人都是上午说他身体不适,我方司机让他到正规医院查看,他说他到小门诊就诊下午就到交警队处理,但是下午就不去交警队野不接电话。因双方有一方不在交警无法出具事故认定书。(我方车辆属于单位公车并购买全保险,是在办理公事时发生交通事故,我方着急处理此事取出被扣车辆进行修理,但是被追尾方不接电话拖延不处理,我方很着急。)这种问题怎么解决?
2010年7月1日下午6时,我在白石桥路西往东的附路上行驶,到日航新世纪饭店门口时,被内侧车道向外并线的微面剐蹭到左后轮翼子板。交警到场后判定对方全责。同车同事拍下了现场照片,对方以自己不识字为由,让同车人代签了快速责任认定书。 此后对方以多种借口拖延定损时间。借口1.保单原件寄回哈尔滨老家办理“汽车下乡”
八月份我们骑一辆摩托被后面的小车撞伤,当时交警下了事故责任书,判定小车负全责,但现在我们伤治好了,却联系不上小车车主,可能是他不想赔偿,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呢?麻烦请教一下,非常感谢。 要怎样起诉呀?需要什么证件什么的吗?起诉需要找律师吗?这其中产生的费用以后该有谁负责呀?
交警和保险公司看过现场,协商处理了此次交通事故,当到交警队拿钱的时候,当事人跑了怎么办?
我家房子被一辆面包车撞了,当时交警和保险公司来看过现场,最后协商解决当事人赔我家三万块钱,但是当到交警队拿钱的时候,当事人跑了,请问我们现在该怎么办?
薛律师你好:我的车在工地倒车时不慎撞到后方一辆卡车,卡车再向后滑动,撞到后方的挖土机。现场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交警到现场并开了事故认定书,但没有定责。事故结束后,我向保险公司索赔时,保险公司以没有责任认定为理由不予理赔。我再到交警部门要求他们出具责任认定,警察以非道路交通事故为理由拒绝。请问薛律师
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有异议,但是第三者是省公安局的,我该怎么办?
事故中我是借道超车,但预见危险时我已采取避让措施,已经导致车身右边与被超车辆刮擦而大面积受损,已经不能再避让了,但是对方车辆并未在预见危险发生时采取任何避让措施,事故发生3小时后就叫我拿事故责任认定书,我的全责。可是他们的要求我觉得太不合理,要我赔偿误工费379元,我已经带他们去医院做了全方面检查了,并
08年12月出的交通事故,当时买了交强险和50万的商业三者险,伤者住院等一系列费用基本由我垫付,但伤者的十级伤残没有被保险公司认可,所以谈了几次一直没有协商解决,现在收到法院传票,我该怎么办,是否要请律师呢?
我的家人骑电动车在路口拐弯处被一辆高速行驶的轿车所撞,造成腿部骨折严重,面部摔伤。我们车速慢他的车速快,在路口该减速而没有减速,是他的车头撞着我们的车身,而责任认定书下来结果却是各占一半责任。这明显是不公。而警察说这是根据法律定的。难道真是这样的吗?太不公平了?我们该怎么做?
交管部门作出交通事故则认定,我方认为认定不当,提请复核。期间,事故另一当事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复核被终止。我方准备在应诉时对事故责任认定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是否合法?应该注意什么?这种操作是否有法律依据和可能,改变交管部门的认定结果?还是会以另外的形式对赔偿结果产生影响?谢谢!
我的车辆被追尾后,交警到了现场,并出具了责任鉴定书,我是无过错方,并且双方已在鉴定书上签字了。现在车辆已修复,费用我也先交清了,但是过错方的电话无人接听,查询鉴定书上的身份证号码居然是假的,请问现在该怎么才能找出过错方,索取赔偿?急需解答,谢谢!
我弟的五米的三轮汽车在路中往左转弯时,我弟的车子前面过了,前面直行的一辆无牌的三轮农用车冲在我弟的车厢上。造成他驾驶旁边的人腿伤了。本来他的车了没有副驾驶室的。但定的责任是我弟的百分之八十。因为我们江西,在他们湖南。他们有关系。我觉得不服。请问这有的判决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