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无工会,规章制度由几个主管共同协商同意,是否有效?
[ 第二条 处罚制度 ]
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警告一次(扣1分),并纳入年度考评:
1、进入公司大门不戴厂牌或工作期间不按规定穿戴相应工衣、安全帽或安全鞋者。
2、在上班时间内未按规定佩戴厂证或者随意涂改厂证者。
3、赤脚、穿拖鞋或赤背上班者。
4、随地吐痰或乱扔垃圾者。
5、没有到下班时间,停止工作等候打卡者。
6、迟到或早退1至5分钟者。
7、擅自离开工作岗位3分钟至10分钟者。
8、不能加班未按规定提前填写《不加班通知单》者。
9、在工作岗位或茶水间吃东西或做与工作无关之事者(如玩手机、上网、做与工作无关的事、闲聊、打闹玩耍或看杂志报纸等)。
10、未经批准将饭菜带出公司或打到宿舍者。
11、未按规定关灯、风扇者。
12、下班时间未按要求登记进入写字楼或私自进出生产车间者。
13、晚上下班后,未按规定关闭电脑主机、显示器电源者。
14、利用公司电话打私人电话者。
15、在写字楼侧门拨打或接听手机者。
16、利用公司资源打印或复印个人文件者。
17、开中央空调时,仍将窗户打开或不关门者。
18、非工作需要,进入厨房操作间者。
19、不按规定排队者。
20、超过规定时间回厂者。
21、堵塞消防通道者。
22、机器设备使用完毕而不做清洁工作以及不将机器设备即时归位和保养工作者。
23、机器设备的附件丢失或损坏而没有正当理由者。
24、坐在工作台上或脚蹬、踏在工作台上者。
25、浪费公司水、电及其它资源者。
26、违反门禁规定进出工厂大门者。
27、违反车辆管理规定者。
28、违反饭堂管理规定者。
29、上班未打卡不办理签卡或请假手续的,或月底内签卡次数超过3次者。
30、未按要求整改宿舍卫生者。
31、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其它轻微违纪行为。
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严重警告一次(扣3分),并纳入年度考评:
1、未按规定进行工作交接者。
2、单次迟到或早退6-15分钟者。
3、擅自离开工作岗位11分钟至20分钟或以上者。
4、实际打卡时间与申请加班时间不符合者。
5、私自搬动或占用公司物品者。
6、借用他人厂证或将厂证借予他人使用者。
7、未经授权拆阅他人信件或包裹者。
8、未经允许带外来人员入厂者。
9、在宿舍内存放严禁使用的物品者。
10、私自调换宿舍或床位者。
11、在宿舍从阳台往楼下或走廊倒水、扔垃圾杂物者。
12、出言不逊或说脏话骂人者。
13、年度内,同样的违纪已累计记2次警告的,第3次给予记严重警告。
14、视情节轻重,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其它违纪行为。
三、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记小过(扣过失分5分),并纳入年度考评:
1、因工作态度不积极而导致当天完成不了生产定额者(适用相关部门)
2、饮用含酒精成份饮料后上班者。
3、单次迟到或早退16-29分钟者。
4、擅自离开工作岗位21分钟至30分钟者。
5、上班时间打瞌睡或睡觉者。
6、妨碍正常工作秩序或违反操作规定,造成不良后果者。
7、未经同意擅用其它部门机器设备者。
8、损坏机器设备或其它公司物品者(须照价赔偿)。
9、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蒙受损失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者(需赔偿损失)。
10、员工间吵架者 (不论谁是谁非) 。
11、厨房当值人員造成饭菜未熟、煮焦者。
12、不服从保安员或其它管理人员正常管理者。
13、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电饭煲、电热器、电磁炉、煤气灶、煤气瓶等物品者。
14、给非同宿舍人员提供该房钥匙者。
15、办理退房手续后仍占用床位者。
16、恶意撕毁公司张贴之公告、通知或其它文件者。
17、造谣生事、诽谤或诬告他人者。
18、在工作场所吸烟者。
19、乱扔杂物堵塞下水道者。
20、未经同意男女员工互窜宿舍,或发生有伤风化事件者。
21、年度内,同样的违纪已累计记2次严重警告的,第3次给予记小过。
22、全年病事假天数累计大于或等于12天的,需扣5分,并纳入年终考评。
23、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其它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
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记大过一次(扣10分),并纳入年度考评:
1、假期到期后没有按时上班者。
2、隐瞒工作失误,不向上级报告者(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3、欺骗公司、包庇或纵容下属者(如因此造成不良后果须承担相应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4、伪造工作记录 (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工作报表、工作成绩等) ,造成不良影响或直接、间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者。
5、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蒙受损失2000元以上者(需赔偿损失)。
6、有旷工行为者 (并扣3倍旷工时间工资) 。
7、代人打卡、委托他人打卡、伪造或欺骗出勤者。
8、使用虚假身份证、学历、工作经验、健康证及或个人资料等入厂者。
9、捏造事实骗取假期或使用虚假证明请假 (如婚、产、病、丧假等),视其情节轻重。
10、非工作需要到异性宿舍者。
11、未经授权利用公司车辆作私人用途者。
12、通过任何形式披露、查询他人的工资资料,或员工之间互相讨论薪金者。
13、年度内,同样的违纪已累计记2次小过的,第3次给予记大过。
14、日常工作或生活中其它违纪行为,视其情节轻重。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给予扣过失分20分并作无偿解雇处理:
1、有任何违法或犯罪行为,触犯刑律者。
2、严重不服从合理工作分配和管理,谩骂或威胁管理人员,通过指正教育仍不悔改者。
3、连续旷工达到三日或全年累计旷工超过六日者。
4、在公司范围内酗酒、吸毒、赌博、打架斗殴、打人、偷盗者。
5、在宿舍内与异性同宿或在公司范围内做有伤风化事情者。
6、因个人故意,而使公司遭受损失在3000元以上者(需赔偿损失)。
7、聚众要挟妨碍生产秩序或鼓吹与煽动员工罢工、怠工者。
8、利用公司名义在外面招摇撞骗,使公司名誉及财物受损害者。
9、破坏、窃取、毁弃公司设施、资材及文件等行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10、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者。
11、仿效领导签字、盗用印信或涂改公司文件者。
12、使用伪造证件冒领各项经费,签署各种文件或办理各种事务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13、同时在其它单位任职者。
14、泄露财务、生产、业务等公司机密者。
15、玩忽职守,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致使批量工件返工、报废造成无可挽回损失者。
六、 补充细则 :
1、以上扣分制度作为考核员工个人表现的标准。
2、一年内扣分累计满20分或以上者,视为员工严重违反厂规厂纪,公司有权作无条件解雇处理,并不给于任何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员工的行为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员工应当予以赔偿;违法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3、各部门管理人员、保安员有责任及权利监督、记录每一项不良行为,并主动及时上报人事部,由人事部统一整理后汇报公司批准,并向全公司通报。
4、员工违反本守则所要求事项,奖惩制度中有明确规定的按奖惩制度执行,有明确要求但未体现在奖惩制度中的,公司可根据违反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以上规定是否合法了?
05年我和公司签了劳动合同,合同期三年,在这期间,公司让我们在员公手册上签名,并收回公司保管。 第一次劳动合同08年6月合同期满,08年6月在第一份劳动合同到期时,公司又与我签了第二份劳动合同,合同期是三年,08年10月公司以我违反公司员工手册为由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经济赔偿。 我想问
在本案中,该公司以王某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为由,解除与王某所签订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否合法?为什么
某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0年10月15日。2007年12月26日,大学毕业生王某与该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王某如果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或者公司的规章制度,该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2008年3月,该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制度中规定:职工如对单位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将予以开除
在公司里违反了一项规定,被值班的班长数落,个人觉得这项规定的存在与否都无关重要,于是与他发生冲图,想请教这样被开除是否有经济补偿。
我在现单位已经工作十年了,工资待遇太低,多次向本公司提出协商,他们推说上面没有政策,一直没有解决。我们才到北京上访,我们走之前打电话请过假,回来后单位说我旷工7天就书面解除了劳动合同。他们的规章制度从来没有公式过。我现在和单位签定的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公司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
我2000年买了一套住房,当时没有产权证【小产权】和房主签订的买卖协议,现在产权证已经办好,但现在不想过户,因为费用太高,我想把产权转让第三方,经三方协商同意在次签订协议,【没有公正】这样的协议有效吗?是不是房产证持有者在签协议时,(产权证上夫妻二人就一个人的名字)签订协议时,是否都需要签字。都有哪样格
我有个朋友,在工厂上班,单位那时候的签了一份非正规劳动合同,属公司规章,规定的必须干满三个月才可辞职,但她现在想辞职未满三个月,请问一下,那条公司规定具有什么效力呢
我是一家私营企业的普通员工,我们公司的考核是月底的时候每人发一张表格,自己给自己评分,评完后交到部门经理,再有他填考核分数,最后交给管理部经理打分。我在去年11月和之前的考核分数都是很高的,但是到了我离职前2个月时,考核分数100分只剩45分,像这种考核有效吗?
公司制定了奖金制度,只实行了一个月,第二个月完后因奖金过高(过年)就通知我们说奖金待定,后来干脆说不发了。请问:制度是否有效?不发奖金是否是违法行为? 此制度开会公布了,而且未发放奖金当月我们有几个员工去找经理询问过,她说新的制度未出来之前就的制度还会执行,该我们的一分都不会少。但最后还是未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