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人合伙经营摄影工作室,A占40%股份,B占40%,C占20%。A和C在工作室任职,C负责记录收入帐,A负责记录支出帐并负责管理现金。1年后3人碰头开会了解1年内的经营状况,并书面记录了会议内容,三方签字。记录中显示工作室属于亏损状态,A表示自己贴钱补贴亏损部分。然后B提出进行账务审查对账工作,A交出了支出账本及相关支出凭证,C交出支出明细账。经过仔细核对后,根据收入账本的数据,核对支出帐有10W左右的结余差额,而A能够提供出凭证的支出只有2W不到,三方将无法提供凭证,但是实际可能发生的支出全部算入后,仍然有6W左右的差额。B和C要求A退出差额部分,并且退还当初投资股份,A拒绝,并且私自拿走了工作室的照相机和笔记本电脑,声称是他的个人物品,请问应该如何处理?是否可以走法律途径,并且是否可以要求在此期间发生的所有经济损失由A承担?
合伙人有3个,我为A 侵占之人为B C为另外一个(3方出资资金是一样的) 公司的性质:挂靠在C的哥哥某公司名义下,为我们提供抬头,银行账户等服务.与某公司签订挂靠协议时,是B和C去签订的,我没有签名。而我们三个之间又没有签订过协议,经营了一年多,到去年年中由于业务关系导致公司亏损。所欠一家单位15万的的运费
合伙做生意,合伙人挪用资金至公司不能运转,现在想要把剩余资金追回,该报警还是去法院告,报警是该去案件发生地还是现在所在地也行
合伙经营中的协议有效性2010年8月,我与马某签订了合伙协议。协议规定我来经营酒店的,每月付房租给马某。而我独自承担经营风险,自负盈亏。协议期限是1年。并且一次性支付了合伙经营费12万(实际是口头为承包费)。并且支付了合作保证金4万元(实际为押金)。并且以后租金为2个月一付。每月租金4万元。并且注明,中途我如
合伙人退伙由于感觉分配不均带人将公司的财务搬走并且将公司的员工的私人财物拿走,这样的行为可以以抢劫罪立案吗?或者职工个人可以如何去伸张自己的权利
跟朋友合伙开一家公司,合同没到期,合伙人要撤出,该怎么处理?
各位律师专家,你们好,我跟朋友去年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我们签了三年的合同,合同还有二年,但合伙人要退出,我该怎么处理这件事比较好??谢谢
项目承包人与两名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后,因后续资金不足,无法继续施工项目承包人有另找投资人,重新签订合伙协议(在前两名合伙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后续的合伙协议中,其他合伙人的身份应如何确认,其实际投入的资本应如何处置。
王某和林某2001年初办理了合伙企业营业执照,王某为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执照上未写营业期限。合伙协议明确约定:合伙经营期限为2001年3月31日至2011年3月31日,王某和林某为企业合伙事务执行合伙人。 今年3月底王某向林某书面提出,合伙期限已到,自己不再继续经营,企业应依法清算。但林某拖延不配合做清算。 企业
两方合伙经营公司,所签订的合伙协议不到公证处公证,但,协议上面双方均签名并盖章。这种协议生效么? 如必须第三方公证,那谁符合条件。 那必须要找个第三方人做证明么?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