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公司因为经营困难,故老板有意辞退部分员工,开始方案是:选择留下的人只能拿最低基本工资,而走的人可以拿到基本工资加岗级工资,以及进公司是扣押下的半年社保钱;后面老板变卦,表示:希望员工留下,留下的员工工资降低幅度为20%-50%,离开的员工则退还扣押的半年社保,没有任何赔偿;现在又发邮件变卦,表示:公司现在不裁员,与员工共度难关,但工资从5月份开始全面下调,后面会补上,并表示,此邮件为正式通知,之前所发的信息和邮件跟本邮件有冲突,按本邮件为准。 公司可以这样出尔反尔,我们就这样任意被宰割吗?
员工被公司开除后不履行公司相关业务劳动是否违法?这能成为扣除员工工资的理由吗?
我在一家私营企业工作了半年多,因为总经理对我工作不满意,所以开除了我,在开除了我后的几天里接二连三给我打电话询问他们公司业务相关的工作,后来我出门不带手机,所以没有再接他的电话,开除我的时候说让我于下月领取本月工资,到了工资发放日我要工资的时候,因为我不在公司所在地了,于是总经理通过邮箱通知我下面内
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是1300,但实际工资是4500,每月以现金形式发放。现公司以调整岗位为理由,把我的工资降低到2000,在本人不情愿的情况下签署了工资协议。公司这样的做法是否违规?我是否有足够的理由向劳动局投诉?
公司报假账目,减少员工的年底绩效工资。请问是否违法,员工应该如何应对?
我公司是一所设计公司,员工除工资外主要收入是年底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是由当年完成的产值计算得出,公司今年账目公开称产值只有2千万,但经各技术部门员工初步估计产值最少最少也有3千万。请问这算不算是欺诈?公司员工应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保护自己的权益?请详细说明问题的解决办法及步骤,万分感谢!
朱律师,您好,我是一名从事销售行业的营销驻外人员,于2011年3月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签订期限3年,现准备提前一月向公司提交辞职报告,但公司已之前曾有人正式离职后因为工作遗留问题 出现问题为由,发出短信通知我,公司有权扣发我最后一个月的工资或者延期两个月再发放工资,这种行为是否合法? 若是本人提交辞职报告
我与公司去年5月签劳动合同,7月15日上午,人事找我,说把我裁员了,7月18日办理离职交接时,公司又说不是裁员,是因为我私下打听员工工资,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所以解除劳动合同,7月18日有录音,请问公司是否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不可以要求继续履行,打官司期间的工资能不能要呢? 还有,请问私下谈论工资到底
律师您好: 我和单签钱的合同上工资发放时间是每月的15日,但是从6月起公司单方面把发放时间调整为每月的27日,之前并未协商,反应后未果。请问公司这样做是否违法? 我应该怎样处理? 如果我因此提出辞职,公司是否要给我赔偿?
公司因欠供应商货款设备给查封,而员工工资五个月没发放,而我们也做了财产保全。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员工是否可以可以拿到属于我们的工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