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3月份借给朋友20多万开厂,在借条上写好每月20号前支付利息4000元,在3年内还清本金,但现在已经快4个月了都没有还利息,请问我该怎么办?
你好,他说他现在厂里效率不好,工人工资都没有发,现在没有钱,过一段时间再支付利息,就这样一天拖一天,
2012年3月5日,22岁钟某某早上给我打电话,叫我到他家里谈一下事情。我到了钟某某家里,他向我说:他女朋友的表妹出车祸,现在生命垂危,需要用钱,希望我能够帮助他,把钱借给他2.5万元人民币,并承诺月底等他老爸回来会把钱给我。他说:我们都是同学和朋友关系,把钱借给我吧,算我欠你一个人情。于是,我把钱借给他2.5万
我去年把3万借给别人,利息是7分,但是那个人没几个月就跑了,利息也没来交,那时候我们是有有写欠据的,他还按了手印,时间是一年还,但现在时间都过了,而且那人也没办法联系到,请问我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把钱要回来吗?
我朋友向我借钱,当初我们口头说好每月付我利息,可一年多了才付不到三分之一,我该怎么
我朋友向我借钱,当初我们口头说好每月付我利息,可一年多了才付不到三分之一,我该怎么
结婚后男方借钱经商,女方未参与经商其中,借的钱全部在经商的货款和流动资金上,请问离婚时这些欠款算债务吗
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个利率是在约定的利率上加1倍,还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1倍?如果是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加1倍,那么这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现在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还是钱借款合同时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本判决生效后,被告立即偿付原告25800元,利息按月息2分支付自2011年7月20日起到2012年5月28日的利息5307.60元(2012年5月28日到本判决确定之日的利息仍按上述利率计算)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给付金钱义务,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请问这个延期履行期间
这个是判决书内容:原告赵光军与被告耿峰志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柳连彬独任审判,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耿召辉到庭参加了诉讼,被告耿峰志 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称被告与其系朋友关系,2010年10月份开始被告从原告处借款累计25800元,并于2011年7月20
我的爸爸向朋友借了5000元,不想人家却以高利贷的形式催让还钱,并说一个月未还清欠款追加1万元的利息。我想询问下有什么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是向110报警还是别的方法解决问题。 利息是按周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