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约166平方,房屋周边空地约有300平方。(有一半是原来“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我爸已领有房证,另有一半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没有证。)(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以回藤县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对于岑溪这间旧房屋,藤县平田人没有领有关证件),到现在我们已住有45年多长时间,目前变成危房,想重建。请问律师,藤县人和两方村委干部人员有权来买卖或转让岑溪的土地吗?).请问律师我应怎样去为维权呢? 谢谢!
我有以下的问题想和你咨询下: 甲方:我爸 乙方:我爸爸朋友 差不多30年前,乙当时没钱治病,他把120平米自留地卖给甲造房子,甲当时拿现金连同家里40平的自留地和乙对换。 当时因为土地不能买卖,所以当时就没有写买卖合同。当时只是口头承诺了交易还请了中间人写了张把甲家40平米的自留地换给乙的条子,现金买的部分
我伯父强占了我家两间老屋,后来他修房子又占用了我家自留山一块,没有给我们钱。但时间已经有二十几年了,现在要拿回权益,请问如果向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
持有亲属帮其办理的土地使用证就可侵占我家已经建好的房屋20多年的土地和房屋40公分吗???有证人和建筑都不管吗!!!土地使用证就可强占吗??
我的房屋所有权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的姓名不符到哪里去改?
因为我们结婚前婆家盖的房子,97年盖的房子,房屋所有权证写的我老公的名字,填发日期是;98年6月9日,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写的我老公爹的名字填发日期是;97年12月20日,现在我想改成我老公的名字,到哪里去办
我父亲的姨妈夫妇俩没有子女也没有其他的赡养人,他们俩是属于农村的五保户,他们名下的土地一直是我父亲代为耕种,照料其生活及给他们两位老人养老送终,我们和父亲的姨妈不是属于一个村委,请问在他们夫妇去世后名下的土地及房屋宅基我父亲是为法定继承人并拥有现行制度下的所有权,他们村委有权收回土地及房屋宅基吗?
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没有证人、没有支付定金、没有甲乙双方的身份证。每年年底支付一万元。现如今没有收到任何费用。这样的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我家住在广西岑溪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队,有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共166平方,(有一半是原来“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另有一半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以回藤县金鸡镇平田村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对于岑溪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队这间旧房屋藤县
我家住在广西岑溪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队,有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共166平方,(有一半是原来“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另有一半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以回藤县金鸡镇平田村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地落户.对于岑溪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队这间旧房屋藤县
我家住在广西岑溪市三堡镇河六外村一组,有一间旧房屋原是“地主屋”约166平方,房屋周边空地约有300平方。(有一半是原来“地主屋”,政府分给我爸住,我爸已领有房证,另有一半是中农屋,是同祖兄弟留给我爸爸一直住下来的,没有证。)(因政策变动,土改前兄弟他们以回藤县金鸡镇平田村祖屋处居住,他们在藤县已领有山长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