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和继母结婚2年多了。继母有两个女儿是和前夫生的,法院判给女方扶养。两个女儿都是未成年人。两女儿生父还在。父亲结婚后,两女儿没有和父亲住在一起,只是,放假的时候过来住一两天。两女儿的生活是交给,女方的亲戚代养,每月只给生活费。费用是父亲和继母的共同财产。现在父亲意外去世。请问两女儿和父亲形成了扶养关系了吗?有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1.扭曲事实,隐藏真相?2.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关系形成的书面证据?3.
1.在民事起诉状中,原告在讲述事实的过程中,陈述的事实与实际的事实不符,故意篡改事件发生的时间.请问,他的这种行为该付什么责任,哪条法律法规有明文规定? 2.具体到哪一类或哪些书面证据才能有力的证明形成了有扶养关系继子女的关系?
儿子成年后,母亲再婚,母亲和继父一起居住在儿子和母亲共同所有的房子里(产权证上只有儿子和母亲的名字),户主为儿子。儿子在外地工作,偶尔回家。儿子和继父算不算继承法中的“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如果不是,该怎么做,才算是?
父亲再婚时我们三个子女都已经成年(都在30岁以上),现在二老都已经去世.他们生前曾因搬迁在我的房子里居住过三年,我待继母如亲生父亲一样,经常看望,为她过生日,病重时陪床等.我是否与继母形成了扶养关系?
继父母给继子女生活费便形成抚养关系了,那么怎么才能不算形成呢?继父母任何一方给予自己亲生孩子的生活费或者教育费,应该是来自于继父母共同的收入,那就是说,无论继子女是否与继父母在一起生活,只要继父母给自己亲生孩子生活费,就算形成了抚养关系,从而继子女就可以继承继父母的遗产了,对吗?谢谢律师能给予回答。
想要申请经济适用房,现与祖母住在一起,户口是在一起的,只有我们两人。祖母算是共同申请人吗?
张某有偿委托李某帮忙调动工作,双方形成什么样的的合同关系(比如:人事代理)?是否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
有偿委托他人帮忙调动工作形成什么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吗?违约后如何维权?
张三听说李四神通广大,有偿委托其帮忙调动工作,后李四没办成或根本没办,且避而不见,又不退钱。请问:张三与李四之间形成什么法律关系?张三如何维权?诉讼时效多长? 一、双方委托事项是通过短信交流的,可以作为证据吗?是否需要先进行司法鉴定? 二、李四短信说:与所找的领导是朋友关系,不需要花钱!即:张三支付
张三听说李四神通广大,准备有偿委托李四帮忙调动工作。为此,双方形成什么法律关系?受法律保护吗?若李四办不成,又不退钱,张三如何维权?
张三有偿委托李四帮忙调动工作,李四未办成或根本没办,避而不见,又不退钱。请问:张三与李四形成什么法律关系?张三如何维权?诉讼时效多长?李四构成诈骗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