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决书已出,但还没拿,请问如果原告要上诉,是以领取日期为准,还是以判决书的日期为准
是劳动争议案件
自己通过其他渠道查出来的保单,这份保单的收据是这样的;“手写的日期是2008年1月1日”、可是盖的财务章收费日期是2008年5月27日,票据明显是两个笔迹、和两个字体,保险公司领导说要以手写的日期为准。要是以手写的日期为准就是失效保单、要是以盖财务章的日期为准就是有效保单、保险公司的领导是这样说的;那天保险公司
问原来签的协议上写的有“交房时间以协议为准” 和正式合同上的交房时间不一致 到底以哪个为准 一般在合同法中有相应的规定吗?谢谢 前期协议中有规定:“交房时间可以顺延三个月” “交房时间以协议为准”,另外咨询下 关于多退少补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是交房的时候多退少补 还是交房后规定的多长时间内 谢谢
有一个工程对主体部分进行了招标,甲乙双方签证了工程施工合同,在合同中对装修部分决算方式也进行了约定,但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又对装修部分另签订补允协议,但补允协议中对装修工程决算方式与原合同相矛盾,请问决算时是以原合同还是以补允协议为准?
我身份证是52,6月的。档案上我是70,12月参加工作,当时填写年龄时,没填写出生日期,只填写了18岁。这种情况应该什么时候退休?
对合同追认的时间是以收到追认书为准还是以追认书上的签字日期为准?
因为涉及到合同的撤销和追认时间问题,才想搞明白追认时间到底以收到时间还是以上面的追认人的签字日期为准? 事情简述: 某女代其父和我签订了一份二手房买卖合同,当时没有出示其父授权委托书,只是出示了房产证。 因事前对中介过于信任,所签合同存在对我严重不公平条款,导致我要全款付135万的总房款,并且还不
我父1995年和县草原管理站签的10年合同,一次交缴承包费,当时没有那么长的尺子,就在合同上注明荒地面积的边界是四至水边,具体面积当时用车大概跑了一圈估算是35亩,当时每年都涨水也没什么收益,后来开发成耕地,2000年又和村委会签了25年合同,到2024年到期并交纳租金,今年村委会改选,现在村委会以实际面积不附为由某
签订了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两个都有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但是补充协议说如果《买卖合同》《补充协议》有约定不一致的,均以补充协议为准。 问一下,违约责任是不是按补充协议的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