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商场租赁店铺,签合同时交押金10万元。合同和押金条被盗丢失。找商场经理(合同是经理和我签的)要求退回押金(刚好合同到期)商场经理回答,没有合同和押金条收据。他们是不能退10万元押金的。除非拿押金条来。 事情经过:我妻子去邻居家10多分钟。回来后发现家中被盗。丢现金 1000多元,和一个包,包里
我与商场签订了1年的租赁合同,已经干了半年了,现在我不想继续租了,当时我付了2个月的押金;我们签的合同里面没有违约条款,也没有解除合同的条款,关于押金,只有“本合同期满,乙方如不再续租或双方解除租赁合同协议时,甲方应在乙方清用费用后,三天内将押金不计息全部退还乙方”这样的条款,我想知道,商场不退我这2
个人与商场签的租赁协议,协议上租赁期限为2年,自2011年12月23日至2013年12月22日止。实际计租日以该商场正式开业日为准,甲方(指商场)须在正式开业日前1个月通知乙方进场装修,否则计租日顺延。 问题一:这个2011年12月23日是有效的开业日期吗,现在商场没有开业,是否属于商场违约? 另合同上违约责任一项是说:
律师你好!我与一商场签订租赁合同为两年,即2011年2月15日至2013年3月15日,现在是2012年2月6日,合同约定第二年房租在元月十五前付一半,八月十五日前付一半,由于出差加之春节是元月二十二日,加之商场也没有提醒交租金,我算违约吗?商场就此有权解除合同吗
在新开电脑商场租的店铺 合同是10.1日开业 由于招商没招起来 延期一个月开的业 现在整个商场连三分之一商户都不到 摊位都空着 客户更没来的 现在商场多外招商政策都免半年房租 说对我们老客户也给予政策 但一直没改合同 违约一个月开业也没给说法 现在开业4个月了 我想提前解除合同 房租3万 质保金5000 请问能退回多少钱?
看中一商场中的店铺,尚未营业,招商部的人说5月份开业,现在招商的人让我过两天先交3万元定金,签份定金协议,不签合同,并说签合同后定金转为1万元押金,2万元包括店铺租金及管理费和其他的水电费,当时他算来算去全部加起来才28000元,还余2000元,他说今年扣不了明年扣等等。 定金尚未交,我现在有两点疑问:第一、定
商场没有经营许可,我却和商场经理签署了租赁合同。并且没收所有抵押金。一年了,有受骗的感觉,起诉能赢么
商场是一家没有经营许可和没通过消防检查的商场,我在不知道这些的情况下和商场签署了合同,租赁一个地方卖货。在一年的时间里,他们商场有很多次乱收费的行为,而且商场地点偏僻,没什么顾客,生意不好做。现在租期马上到了,商场又不退还抵押金,说是我们没有交供热的热损费,就在抵押金里以每天3%扣次纳金。结果5000元的
商场已经签完租赁合同,开业后商场变相的想收合同后改合同,做法对吗
不改合同前是市场培育费,他们想改成百分之70的培育费,百分之30的房租。可以吗???
与商场签定的是两年合同,交了一年的房租,5000元押金,因商场一直广告宣传不给力,倒至现在80%100的商户都处于负益利状态,房租都做不起,一个平米一年还要交1000多元的管理费,请问在这种无法再经营下去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要求商场退还剩于的房租,管理费及押金呢谢谢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与商场签约是在2012年1月1日,交的是一年的房租,两年的合同5000元的 履约金,但是现目前的经营状况实在是太差,我想要求商场退回剩余的租金和5000元履约金我想请问一下合法吗应该如何做才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