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农村土地十多年前爷爷开垦的一块四百多平方的荒地,荒地在沿河的岸边,但是在别人的生产小组范围内,现在土地被征收建学校,土地征收给别生产小组了。这是怎么回事,国家土地承包这块法律怎么规定的
我老家在包头农村),大约27年前,我爷爷和我父亲开垦了一片荒地,并且一直耕种至今。今年,国家修铁路正要要占用这片土地,通知说要收回。 请问,如果收回的话,是不是应该给我家补偿?具体怎么补偿? 另:我父亲听说20多年前国家有过一个鼓励开垦荒地的文件,请问是不是有过?我找了很久,没找到。
我是2009年4月29日签的购房合同,但是他的土地使用年限是2003年至2053年。他的土地听他说是综合性使用土地。 我想问一下,这是否合法?是开发商的欺骗行为吗?还有就是这两种年限比较到底吃了多少亏?对购买者有何影响?能讨回一个说法吗? 谢谢!!
我家以前在农村,有耕地,后来搬到了县城,户口变成了非农户口,但是农村的耕地一直有保留,让亲戚帮忙种着呢,现在我父母的户口是县城户口,我和兄弟在外上大学。 我想请问: 1.我家现在还对农村的耕地具有使用权吗? 2.我家现在想把农村耕地的使用权出租给别人,请问这样合法吗? 感谢回答
人物关系主要有:婆婆 、婆婆的养父、养父的侄孙子、养父的后老伴 1、 婆婆从小是被领养的,婆婆有两个孩子都在城市里工作,婆婆老两口以种地为生,就有养父一个老人,虽然是养父养女关系,但是和亲生的没有任何差别,养父一直都没有自己的子女,婆婆也很孝顺他。现在婆婆的养父80多了,养父的侄孙子也成家了,但是觉得地
问题是这样的: 大约35年前,我老家是从现在的这个村移居到同一个省的不同市的一个村,移居到那个村落也自己建了房子(大概70平的面积),在那里住了有7、8年,后来又回来了,30多年过去了,那个房子还在,我们离开的20几年,曾经也有人住过那个房子,但是现在是空的,现在那个村落要开始拆迁开发,我就请教各位律师朋友
奶奶家有500平米的院子,此院子有两个红本,各250平米,一个为户主奶奶所有,一个是我爸爸所有。现在遇到拆迁,请问我爸爸的兄弟姐妹可以得到补偿么?他们有的人户口在这里,有的户口没在这里。2010年曾经对房屋做过析产,但是拆迁办的人说2000年以后的析产都没有用。请问补偿费是不是我爸爸和奶奶均分?用不用给我爸爸的兄
原背景:原告(我姐家同村村民)及被告1(我姐夫的父亲)被告2(我姐姐及我姐夫) 传票上原告所陈述事情及要求:由于被告自家无土地可使用,经多次请求后,原告出于同情心达成约定如下:被告建房以后如该地段要出资建房,被告仍要按其它建房一样补偿给原告。本村补偿标准如下:靠路的18户人家土地其标准是1W2一米,原
自1998年本人承包了另一方中标的土地,截止到2010年12月28日又向本村支付了后六年的承包费,但是2011年,原中标的一方要求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并且由于本村支书收到了对方的好处,中间也不进行调解,就直接对我说,将承包的土地归还于他,是否合理。
租用了十几亩的农村土地,准备搞花卉苗木栽培。土地原属于村里分给村民们种菜用的,但村民都栽的白杨树。在给村民补偿后白杨树都已经砍掉了,请问现在在地面上垒墙圈院建大棚是否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