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律师一个问题: 我外公有三个女儿,我妈妈是最小的,外公去世时留有两片自留山,但是由于两个姨结婚时户口已经迁走,因此在生产大队上只有我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后来我和弟弟出生,又把我和弟弟的名字添上去了,一共是3个户头。15年前我和弟弟户口迁到了城里,去年我妈妈户口也迁走了。现在农村老家要建乡村公路,每个户头要交一定数额的钱,生产队长打电话告诉我们,我妈妈,我弟弟,还有我都享有自留山使用权。如果我们不去交钱,那么谁出这个钱以后谁就享有自留山使用权,我有几个疑惑: 1. 在我们的户口全部迁走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享受自留山使用权吗?生产大队是不是说的不对? 2. 由于当时办新身份证时方言谐音缘故,导致我妈妈留在生产大队最原始的户口名字和迁走的时候办的身份证名字不一样,而且中途经历了长达10几年的时间,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以这个理由申请自留山。 3. 生产大队所讲的,谁出钱谁就享有自留山使用权对吗?请问生产大队有没有权利处理这2片自留山? 谢谢律师!!
全家都已经外迁,户口不在本地农村,请问他还能享有自留地吗,是否可以收回 请问有具体的文件或者法律吗,有的话麻烦提供下!谢谢了!
协议离婚了,男方拥有房产使用权,女方没有将户口迁出,女方是否可以继续居住在此房中?
协议离婚了,男方拥有房产使用权,女方没有将户口迁出,女方是否可以继续居住在此房中?
问: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问:农村农民手中的自留地它是以什么样的法律地位存在的?它在现行的农村土地所有者-集体经济组织里是什么身份?它的经营使用权能参照现行的《农村土地承包法》进行流转吗?流转怎样履行手续?产生纠纷怎样维权?有关《法律》、《法规》在哪里?
我是国营农场的一名女工没有别的技能只能务农。3年前我接受了农场以外附近农村农民某人一块使用权属于其户的自留地使用权的转让,用于发展农业种植生产。双方签有《土地转让契约》约定的土地使用期限为长期(转让费已全部交清),有土地所有者生产队签字认可,村委会出具证明确认,但没申报当地乡政府审批。 几年来,我一直
你好,我是非农活口,我家的自留地被村上干部给别人划成责任田,经过10多年来。我一直在向有关部门要回,但事终到现在还没有结果,我不知道现在还能不能收回我的自留地使用权?谢谢!
我爷爷的名下有一块自留地,在30年前我爷爷跟我大伯、二伯分家 ,我爷爷就分在我家户口,我爷爷还把那块自留地分给我爸爸,但没有任何证据,就这样我爸爸用这块地种果树,已经20多年了,就在这几天我爸爸把那块自留地转让给别人,现在我爷爷想把那块地收回,还反口不承认,这件事闹上法庭我爸爸跟我爷爷谁赢的机会大?(注
60年不变,30年保留政策!是否指那些户口不在本村的外嫁妇人还能享有娘的所分的自留地使用权
一妇,外嫁二三十年了,户口也迁离本村进入大城市20多年了!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的自留在分在哪里了!现在因要征地,回来娘家跟早年丧夫,独自带大两糼子的嫂子争当年村里所分的自留地! 因本村书记是妇人男家的堂哥,书记说什么明文规定自留地60年不变!难道这也包括那些户口不在农村的人员吗??书记还威胁其孤儿寡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