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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户口外迁后自留地是否仍保有使用权

户口外迁后自留地是否仍保有使用权 请教律师一个问题:
我外公有三个女儿,我妈妈是最小的,外公去世时留有两片自留山,但是由于两个姨结婚时户口已经迁走,因此在生产大队上只有我妈妈一个人的名字,后来我和弟弟出生,又把我和弟弟的名字添上去了,一共是3个户头。15年前我和弟弟户口迁到了城里,去年我妈妈户口也迁走了。现在农村老家要建乡村公路,每个户头要交一定数额的钱,生产队长打电话告诉我们,我妈妈,我弟弟,还有我都享有自留山使用权。如果我们不去交钱,那么谁出这个钱以后谁就享有自留山使用权,我有几个疑惑:
1. 在我们的户口全部迁走的情况下,我们仍然可以享受自留山使用权吗?生产大队是不是说的不对?
2. 由于当时办新身份证时方言谐音缘故,导致我妈妈留在生产大队最原始的户口名字和迁走的时候办的身份证名字不一样,而且中途经历了长达10几年的时间,请问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是否可以以这个理由申请自留山。
3. 生产大队所讲的,谁出钱谁就享有自留山使用权对吗?请问生产大队有没有权利处理这2片自留山?

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ukiha……(四川-宜宾)
提问时间:2010-03-31 10:5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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