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广西南宁华圣4S店订购福特蒙迪欧车型,签订了购车合约书并交了购车定金3000元,合约书约定了交车时间是6月30日,但在6月15日时本人急需用车而对方无法在此时提供新车,因此想跟对方退掉到其他家去购买,而对方以未到合约所约定交车时间为由不愿退还定金。购车合约书上写的是购车预付款,而收据条上写的是购车定金,是按合约书为准还是收据条为准,请问是否能马上要求对方退回所收3000元?
个人觉得既然双方签订了具体合约书即理应当以合约书内容为准,是否?
我是9月23日在哈尔滨定的车,当时合同上没有标明具体交车时间,但是知道今天为止,4S店的销售人员把交车时间一推再推,原本第3次告诉我12月中旬肯定交车。可是,今天我给他打电话,他又说中旬交不了车了,具体时间不确定了。另外,合同上标明优惠5000元的,但是,他们现在又说要按网上公布的,只给优惠3000元了,这种情况我
律师好 我于前几天去看车,当时看中一款交了5万定金,因为此车价位较高,在筹款过程中存在困难,所以现在决定放弃购车,但是4S店却说5万元钱不能退。当时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有5万元的刷卡单。 请问,这钱我还能要回吗? 谢谢回答!
律师好 我于前几天去看车,当时看中一款交了5万定金,因为此车价位较高,在筹款过程中存在困难,所以现在决定放弃购车,但是4S店却说5万元钱不能退。当时我们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是有5万元的刷卡单。 请问,这钱我还能要回吗? 谢谢回答!
您好,我于9月28日在某汽车4S店签订了“新车销售合约”,并在当天交了10000元定金。现因贷款(4S店内的金融贷款)未通过导致现在无法提车。刚才仔细看了此“合约”上面内容为:交车日期29日,下面声明:新车到店后15日内付款提车,否则视为放弃合约,并不退还定金。请问此份合约的内容是否有其法律效力,如果我放弃购车定金
买车付了“定金”,但是收据和协议不是一个人的名字。现在不想买了,能退吗?
买车的时候付了钱,收据上写的是“定金”。 只签订了买车协议,没有签合同。 不过协议A签的名字。 收据写的是B的名字。 A和B是夫妻。 现在想退定金,请问可以退吗?
因为买车没号,所以我想挂靠朋友公司或者个人,用他们的号;如果这样做的话我有几个问题: 1、我自己买车挂别人的牌照,那车是不是就是别人(公司)的了? 2、这样做会有什么隐患,比如公司破产我的车是不是就被抵押了?或者是个人的话会有什么问题? 3、基于上边两个问题,有什么解决方法,比如签订个协议,说明这车是
我是一名工伤患者,有三十三年工龄,今天53岁,签订永久性合同,现在公司已莫须有的理由跟我解除了合同该怎么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