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10年11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在职期间取得的考试资质归公司所有。 于2011年11月没有参加过培训,直接参加了一项考试,并且通过,取得认证资质,公司取得了某行业资质,有效期2年,当时的口头约定参加考试不签订协议,考试后不会影响人身自由。2012年4月提出离职,公司要求赔偿考试费用3000多元人民币,但实际的考试费用只有200美元,请问我是否需要赔偿,如果有赔偿,费用应该如何计算。谢谢。
我是一家商贸公司的往来会计,负责销售单据的保管。去年11月份业务员将一张没有客户签字的销售出库单交给我,我当时没注意看就收下了。当我发现这张单据有问题的时候这个业务员已经离开公司了。我打电话给客户,客户告诉我款子业务员已经结清了,现在公司让我赔偿损失,请问我应该赔偿全部损失吗。
2012年2月15日,公司人事口头通知我公司裁员,无书面通知,裁我的理由是人员超编,我是2011年6月15签订的合同。期间公司还招聘了其他人员。但是裁员的时候,新招聘的不在裁员之内。我提出了双倍补偿金,公司不同意。2012年3月8日,公司又在找我谈这个事情,我咨询了常州劳动局答复公司裁员无书面通知也可以。请问我要求的双
我是一名刚毕业的财务应届毕业生,毕业前,从去年3月24号开始在广州一家物流企业实习,直至九月公司才与我签订劳动合同(七月毕业),签订时基本工资是800元,加其他杂七杂八的补贴,共1700元,我当时有问人事,为什么合同连广州市最低工资都未达到,人事竟说,是我无法改变的公司内部的社会现实,我妥协了,其后,公司扣除
我姐夫帮一个私人老板开出租车,但该私人老板又把其的出租车挂靠在一个出租车公司,我姐夫于4年前驾驶出租车载客失踪了,至今未回来,现在法院出具了死亡证,我怎样索赔,向谁人索赔,能算是工伤吗?当时出租车公司买了保险(不知是车险还是司乘险),现在保险公司不理赔,说法院出具的死亡证不能作为证据。
各位律师好!我的问题如下:我在2011年参加我公司集团总部的专项人才选拔,结果是入选,后来此专项培训分若干次的若干个项目完成,产生了将近三万元的培训费。由于培训费用先要我自己垫付,所以每次培训结束后都需填写一份培训确认书,公司财务看到此文件后方能报销费用。今年我想跳槽,但公司需我赔偿一万九的培训费(其余
我于2010年11月20日与公司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在职期间取得的考试资质归公司所有。 于2011年11月未参与培训,参加了一项考试,公司取得了某行业资质,有效期2年,当时的口头约定参加考试不签订协议,考试后不会影响人身自由。2011年4月提出离职,公司要求赔偿考试费用3000多元人民币,但实际的考试费用只有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