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是28/30,29/31,出勤天数是28或29天,现在在用人单位工作四年多了,用人单位现在工资改革改为22日基本工资1100没有岗位费: 旧工资计算方式: (1)每月出勤天数=28天/30天当月,29天/当月31天 (2)加班费计算方法:底薪(除以)28天(29天)(除以)8小时=每小时加班费 (3)绩效:根据每人标准 综合工资=底薪+加班费+绩效 新工资计算方式: (1)每月出勤天数=(一年天数-星期六、日)(除以)月份/年 (2)平时加班费=(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除以8小时)乘以1.5倍 (3)周六日加班费==(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除以8小时)乘以2.0倍 (4)节假日加班费==(基本工资除以21.75天除以8小时)乘以3.0倍 A:正常上班工时=每月出勤天数乘以8小时=174 B:平时加班工时=66小时=22天乘以3小时;50小时=16天乘以3小时+1天乘以2小时;30小时=10天乘以3小时;20小时=6天乘以3小时+1天乘以2小时;10小时=5天乘以2小时; C:周六、日加班=60小时=4个周六乘以11小时+2个周日乘以8小时;48小时=4个周六乘以8小时+2个周日乘以8小时;60=4*11+2*8;48=4*8+2*8; 综合工资=(1)+(2)+(3)+(4)-(5) (1)(基本工资1100) (2)(平时加班工资1.5倍)+(周六日加班工资2.0倍)+(节假日加班工资3.0倍) (3)(绩效奖KPI) (4)(加班奖) (5)(扣其它款项)(扣请假)--(以底薪50工时所得总工资-(1)-(2)-(3)-(4);扣请假:加班奖除以标准出勤时) 请问怎么追回超过每月22个工作日的加班费(每月多出6天的出勤天数)
你好:想咨询您们一个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标准工时制前提下,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应按照基数的1.5倍支付加班费,但是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以调休的方式补休,我咨询过几个律师有的说可以调休,有的说必须要支付加班费,我想问一下,具体怎么操作。在北京和上海有没有制度上的区别,急盼回答!
你好:想咨询您们一个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标准工时制前提下,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应按照基数的1.5倍支付加班费,但是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以调休的方式补休,我咨询过几个律师有的说可以调休,有的说必须要支付加班费,我想问一下,具体怎么操作。在北京和上海有没有制度上的区别,急盼回答!
你好:想咨询您们一个问题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标准工时制前提下,企业安排员工加班应按照基数的1.5倍支付加班费,但是没有明确规定不可以以调休的方式补休,我咨询过几个律师有的说可以调休,有的说必须要支付加班费,我想问一下,具体怎么操作。在北京和上海有没有制度上的区别,急盼回答!
首先请先看看~我与公司签的合同与确认书: 确认书 Xxxxx有限公司: 根据《劳动合同法》之规定,贵公司愿为我购买社会保险,因私人原因,我决定不参加社会保险,并希望公司把社会保险金逐月发给我,如政府机构要追缴我的社会保险金,我愿意退交公司并补交社会保险,不予追究本公司的任何法律责任.
劳动者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按照当地法律是可以每周工作6天,现在劳动者要求加班费怎么办?
劳动者被派遣到国外工作,按照当地法律是可以每周工作6天,现在劳动者要求加班费怎么办?
1000元/月,工作量增加了两倍。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这算不算加班,加班费怎么算? 工资1000元/月
您好,我想请问,关于劳动者超工作量工作,且没有休息日,加班没有加班费,法定假日不算加班这种情况怎么处
您好,我是地产中介经纪人,我想请问,关于我们这个行业,每天十到十二小时的工作时长,经常不允许休息,加班没有加班费,而且法定假日也不算加班,像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我们是不是能够享受到劳动者保障权益。
现在公司每天工作8小时,周一到周五工作40小时,周六上班时间6-7小时。按最新劳动法,工作时间已超过44小时,但是每月没有超过36小时,这样,公司需要付44小时以外的加班费吗?
不定时劳动合同是否支持员工对工作日加班,双休日加班和年休假索要加班费的要求
请求:1.按劳动法的规定公司逾期未予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公司支付劳动合同签订之前工作时间的双倍工资40827.6元;2.要求公司支付3倍于工作日的年休假工资补偿17103.45元;3.要求公司支付双休日2倍于工作日的加班工资补偿60321.84元;4.要求公司支付1.5倍的工作日加班工资补偿60000元; 证据:1.劳动合同期限为2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不给加班费,平常上班时间超过10个小时,周末要上12个小时,这些都没有给加班费,合
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上了12个小时不给加班费,平常上班时间超过10个小时,周末要上14个小时,这些都没有给加班费,合法吗?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时950元一个月,我上了9天后辞职,他只按800元一个月算工资,我是做手机销售的,还不给提成。公司的这些做法是合法的吗?我应该如何算要求结算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