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和前妻的儿子要求我们归还前夫监护的财产,我该共同承担吗?
我和前夫于08年2月结婚,10年7月协议离婚。除约定财产的分割外,还约定“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对外所负债务由各自承担”。前夫曾经有过一段婚姻,并育有一子。他和前妻离婚时约定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归儿子所有,抚养权归男方。(但实际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因母亲经济条件好,也并未要求父亲支付任何抚养费用)。该房子一直并未过户给儿子。08年10月(此时我和他已存在婚姻关系)该房拆迁,获得补偿款100万,该款入前夫账号。在我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我们有购买房子和车子等,但资金来源并不是那笔监护款的账户。前夫是自由职业者,我也不好举证他的收入来源到底是哪里。现在我和前夫离婚已两年。他的儿子最近起诉我和前夫,要求我们归还这100万。 我想咨询的是:1.作为后妻的我是孩子的共同监护人吗? 2. 父亲擅自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我有责任归还吗?他儿子的理由是我们婚后买的房子和车子都是用他这笔钱购得(但实际资金的来源不是那笔款)。可以确定的是我并没有接触到过这100万,没有使用过它,也没有享受过它带来的收益,可以说这笔款是否存在我都不知道。 其实他们搞这么一出,是因为前夫拒不履行我跟他的离婚协议,我和他的关于离婚协议的执行正在诉讼中。儿子作为原告,我和前夫作为被告,可以说是儿子父亲串通起来,前夫在法庭会自认。我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力呢?
婚后丈夫家买了一套商服和一套别墅都落在丈夫名下,这属于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吗?
婚后丈夫的父母买了一套商服和一套别墅都落在我丈夫的名下,这属于我们夫妻的婚后财产吗?如果离婚可以分配吗?
我要求离婚,我老公同意,就是要求我和他共同承担所有债务而且还要我每月负责儿子抚养费500元,他对我实
我要求离婚,我老公同意,就是要求我和他共同承担所有债务而且还要我每月负责儿子抚养费500元,他对我实施家庭暴力我为什么还要承担所有债务和儿子的抚养费呢?他有工作,而我什么经济来源都没有,只要他同意离婚我愿意和他共同承担所有债务,但是我不会负责儿子的抚养费的,这样行吗?
我丈夫把我们的房子卖给他的亲戚了。他们买卖双方写了协议,找了中间人,就这样有协议、房产证就把我们的房子没有经过我的同意给买了。 现在我该怎么办?
房产证是公公的名字,房贷由我和他儿子共同还,怎样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或如何保护我的权益?
房子是婚前以公公名字买的,但70%的房贷将来由我和他儿子共同还,怎样证明房子是我们的共同财产,或证明是我俩婚后共同还贷的?需要做财产公证吗?或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吗?主要是,万一今后离婚或出现意外,要能保护我的权益,证明是我们夫妻共同还贷的。 如果公公要将房子赠与我俩,而不过户,需要怎么办?
丈夫将婚后共同财产赠与情人,可否讨要归还?安全威胁如何避免?
结婚25年,发现丈夫在近两年间在外包养情人,并且私自陆续赠与其约50万人民币现金(非现金赠与也有不少,缺乏凭证 第三者在丈夫决心与其分手后,由其本人及亲友先后在短信中表示其“气的吐血住院,住重症监护,濒临死亡”、在“醒来之后”又“再次被气的吞药自尽”、其弟(有犯罪前科)发短信称“我姐姐出事我要杀你全家”
老婆外遇,硬逼离婚,要求分割财产,共同有一儿子16岁,请问我该怎么办?
老婆自己在外做生意,在网上认识一男子,并已发生关系,现在要求与我离婚,我们共同有一个儿子,现已16岁,现在她要求分割财产,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们婚后买的房子,现在离婚后到底属不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他要求我一个人支付房贷这个要求合理吗?
我是2005年与老公结婚的,当时住的房子(37平方)在我们结婚后三年拆迁了,我们于2008年年底拿他的拆迁款买了现在的房子当时贷了13万款买的,每月支付房贷1160元正。房产证是写得是我们二个人的名字。去年7月中旬离婚了,小孩归我抚养。在离婚协议上写得是他每个月支付女儿六百元,房产变卖后所得除去还银行十三万贷款和买
我丈夫与小三相处多年,2010年4月19日在我丈夫提出离婚诉讼期间,小三要我丈母夫往她帐上存20万元钱作为他们今后的生活费他们于2010年5月13日办了后来我丈夫的离婚诉讼请求被驳回。我是2011年4月才知此事,现在我怎样才能维护我的合法权益,把这钱要回。如果起诉小三,我没有收据怎么办?我需要取什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