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目前上海市规定:企业每年6月至9月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季节津贴,标准为每月200元。该条规定中没有明确指定那些人员该发放、那些人员不发放;我公司是生产型企业一线的工作人员是肯定符合发放标准的,但是有一部分人员也会有接触高温环境的时间(办公室人员过多过少都会有接触高温环境的时候),所以高温费发放人员不易区分,我想还是按人按天计算这样就都公平了(某人某日在33度以上环境工作发放高温费)不知这是否合法? 如果非要按接触高温场所就发放200元,那公司几乎所有人员都要发放(公司的压力也太大了)
我今年7月份和原公司签订竞业协议,9月份开始发放补偿金,总共发放了3个月,今天接到原来公司电话,说这个月开始停发补偿金,以后也不用受竞业限制协议限制。这里面有几个问题: 1、协议规定每个月15日发放补偿金,限制时间为2011年7月20到2012年7月20日,我7月26日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公司说到8月15日不到一个月,所以没有
爷爷是南下的离休老干部,老人家9月14日不幸离开了我们,生前在县人大担任科级干部。单位人员按照民发(2007)64号文对家人发放了抚恤金,但今天我看到单位转发了民政部2011年11月15日下发了民发(2011)192号文,新文件中规定自2011年8月1日起调整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那么请问在原单位已按原标准发放了抚
就是2010.6.18-2012.3.5在单位上班,3.5号提出了离职申请,公司签字批准了,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作出关于双薪的规定,但我们签过一章公司的规章制度,上面写明:2. 年终双薪 公司将根据每年的经营情况决定双薪的发放与否。 如果发放双薪,双薪发放日为每年春节前。 试用期员工不享受双薪。 工作不满一年的员工,按其实
您好,我现在因为跟公司的纠纷,提出离职,我是3.12提出离职的,我们每个月的工资都是在次月10号发放,那么我现在离职影响不影响我二月份工资的发放。老板称是在离职期间所以不给我发放二月份的工资。请问成不成立?
您好。我一个远方弟弟给别人银行贷款做担保,因别人无力还款,远方弟弟的工资账户被冻结。请问,这样,他可以要求单位给他以现金的形式发工资吗?我这个远方弟弟是退休人员,已经不必交社保、医保了,如果可以发现金工资,那么需要缴税吗?
我是一名退伍军人,退伍时间为2010年12月,残疾证等级为六级,退伍后部队给办理的六级残疾证,但到地方民政的说法是得有个鉴定过程,于2012年1月鉴定手续都办妥。请问那我的抚恤金发放是从什么时候开始,是从在部队退伍拿到军残证那刻起?还是移交到地方鉴定完以后开始发放?谢谢
请问律师:职工每个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企业是否都要发放丧葬补助费,如果职工有多个兄妹,他们的供养直系亲属死亡是否都要由企业或同时几个兄妹的企业都发放丧葬补助费呢?或者如何确定由哪个子女的单位负责发放哪个供养直系亲属死亡丧葬补助费呢?多谢指教!
今年5月19号 从单位申请的离职,需要提前一个月申请,按说应该是上到6月19好就对了,正好在6月13号单位发放了防暑降温费,没有给我,单位说针对已经离职和即将离职人员没有,是不是违法了。是该给还是不该给,去哪儿可以举报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