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求法律帮助:经过是这样的,一个生产厂家把货发到一个业务员新开发的代理商哪里,之前谈好的是运输公司代收货款(货物总价值是9890元),货到了指定位置,经销商找了一个理由(出差不在当地打不了款)不提货,2天后,经过业务员的一直沟通努力,业务员担保经销商同意先把货收了2天内就打款,2天过去了,款一直没有打,厂家就要求经销商退货,货没有退,又过了一周,货就卖了一部分(价值1000元),厂家一如既往的每天保持跟经销商沟通退货一事,经销商就是有很耍赖的方式拒绝,又经过了一周厂家就咨询了出事地的公安局,公安局的回答是,最好是自己先协商好退货一事,要是经销商确定不退,那就是违法了,公安局这样一说,厂家就努力的跟经销商协商退货问题,货到是退回了一部分,卖掉的那一部分到6月14号都没有着落,经销商却回复厂里一句话”你天天打电话给我,把我烦了,我不想打给你了,要报案,要打官司就请便“厂家在一次咨询了出事地的公安局,(结果就跟上一次不一样了)你这个事金额不足,属于经济纠纷,去找经侦课,经侦课的回答是,(你只有去打官司,诉讼费是有输的一方支付,对方欠你的金额少了,打官司还不如去面对面的要回)事实证明是完全拿不回来了.对方从始到终就是一个骗子,他做的这一切完全就是一个骗局,到现在骗子面对面的在我面前却束手无策,我拿着法律的武器,却感觉没有用,我想用武力要回,我确被法律的武器束缚着,真理到底是站在那一边的,我茫然.........
我的大伯没生养,一直把握我当女儿,在早期我父辈们的信件交往中都有提到,我父母也认可,甚至在大伯的履历表和档案里都有我和他的关系是父女的表诉,只是没办理收养的法律手续和文件。请问我们这是不是事实收养关系?现在大伯去世了,我是否有遗产继承权?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法律上如何界定这个时间和
房屋租赁期满,出租人提高租金,承租人不接受,要求出租人给三个月时间处理货物,法律上如何界定这个时间和延期时间的价格?三个月,半年或者更久可不可以,如果可以价格是否以未涨价之前的租金计算?
本人与前段时间借给别人10万元,但是对方在打借条时借条上已注明利息(月利1毛),还注明了每月何时还利,但未注明何时归还本金.现在我急等用钱需要对方还钱,但对方现不给面见,现我需要走法律程序,请问这利息法律上是如何界定的!
我跟我老公在一起4年了,育有1个小孩,现又怀孕2个月。之前他跟我说没有结婚,后来才知道他有老婆和一个女儿。他有两个身份证,跟我在一起用的是另一个身份证,包括我小孩办出生证明上户口,他用的都是另一个身份证。因为这个事我们闹翻了,我想请问一下他这种行为算不算骗婚,如果我们分开了,小孩能得到抚养费,我能得到